1、人事委派协议甲方:(委派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受委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鉴于甲方为某特定项目或任务需要委派相关工作或职责,并确认乙方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1.1 甲方委派乙方根据双方商定的具体职责和要求,以完成特定项目的工作任务。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派,并按照约定的工期和标准履行相关职责。第二条 职责和义务2.1 甲方的职责和义务:(描述甲方委派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期限。)2.2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描述乙方接受委派后应履行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期限。)第三条 报酬和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按照双方
2、商定的报酬标准,将相应报酬支付给乙方。3.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提供相应的发票、结算单等财务文件给甲方。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持机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4.2 甲乙双方同意在协议解除后,继续履行对于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职责和义务履行委派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2 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对方有权要求赔偿。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具体期限)。6.2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_(具体期限)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6.3 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需要解除协议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出现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修订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8.3 本协议任一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