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行(亚洲)“见证开户”工作指引一、总述(一)本指引阐述中国*银行内地分行(以下简称“内地*行”)见证客户在内地申请开立中国*银行(亚洲)(以下简称“*行(亚洲)”)个人账户的开户流程。(二)可在内地*行申请开立的*行(亚洲)账户种类如下(以下所有账户为电子月结单账户): 1. 港元储蓄账户2. 港元支票账户3. 人民币储蓄账户4. 定期存款账户5. 多种货币储蓄账户另有“贵宾理财”服务(专为拥有达一百万港元金融资产的高端客户设立的贵宾服务)及“贵宾晋裕”服务( 专为拥有达五百万港元金融资产的顶端客户设立的尊贵服务),客户在开立账户后,需将资金到账后,客户本人电话开通或亲自到港开通。申
2、请开立“贵宾理财”服务或“贵宾晋裕”服务的客户,也可申请“图文传真银行”服务,但需要客户亲自来港办理。客户也可在内地*行申请开立*行(亚洲)的各类电子银行服务,包括“网上银行”服务、“电话银行”服务、“流动理财”服务及银行卡服务。(三)内地*行安排指定网点见证中国内地客户申请开立*行(亚洲)账户;(四)目前用于*行(亚洲)各类账户的条款和文件,亦用于内地*行见证开户流程。这些文件包括:适用的条款和文件申请开立一般存款户口个人户口申请表格(表格#553G-C) (“开户表格”,见附件1-6)联名户口持有人附表(个人户口申请表格)(表格#553GA-C)(“联名开户表格”,见附件1-7)(联名户口
3、持有人填写)美国公民身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个人)(只适用于*行内地分行)(表格#1737)(“美国人证明书”,见附件1-8)(如表格#553G-C是2014年7月前版本,必须填写)户口及有关服务之条款和条件(个人户口) (文件#554,见附件1-9)有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客户通告(文件#431A) (“私隐通告”,见附件1-10)(五)客户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地址证明文件正本,包括: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中国居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PRCID”)注:内地*行经办人员须在“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核对申请人的姓名、PRCID号码和照片。(2) 香港居民为香港居民身份证
4、(“HKID”)(3) 澳门居民为澳门居民身份证(4)台湾居民为护照(5)其它国籍人士为护照若得悉客户是政要人士、与政要人士有密切关系、或从事高风险行业 (具体说明见附件1-2),应婉拒在*行亚洲开户的要求。但在客户申请办理“见证开户”业务时,内地*行并不知道其属于上述人士的,*行对此不承担责任。2.身份证复印件的处理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所发布的防止清洗黑钱指引,当银行与一个新户口建立关系时,必须留存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因此,银行是被授权去核对身份证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但为了遵守规定保障个人资料隐私,应遵守以下指引:(1)当收集身份证复印件时,一定要确保复印件是客户本人的身份证真实复印件。(2
5、)若身份证复印件不是直接由客户本人处获得(如复印件是通过寄出或传真而获得),不能作为正式的记录,直至它们跟正本身份证核对并且没有发现不正当的行为。(3)若客户亲自出示其身份证,一定要小心检查其真实性,及身份证是真实地属于出示的客户本人。(4)当获得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出示身份证客人面前于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标注“副本”及“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并注明日期,并注意身份证复印件上的有关资料不会被遮盖。(5)所有保留在档的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应使用以上的方法标注“副本”字样。但不必将档案里所有的身份证复印件一次性地标注“副本”字样,标注可于每次查阅客户户口数据的交易过程中执行。(6)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应被
6、视为机密文件并保留在上锁的安全范围内,除非同事(包括*行及建亚)因使用需要而得到允许,否则受到查阅限制。(7)所有同事(包括*行及建亚)不可传送身份证的复印件或图像,除非采取有合法依据并可行的措施保证以上资料只会被授权的接收者接收。如在公司内部传送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确保资料被密封且不能从信封窗口看见身份证的图像。3.有效居住地址证明(1)有效居住地址证明须与客户的居住地址相符,如居住地址与永久地址不同,应同时提供居住地址及永久地址证明。“居住地址”指客户目前居住的地址,而“永久地址”则指客户打算长远居留的地址。一般而言,可接受的文件包括最近公共事业账单(如水费单、电费单、煤气费单)、税单、银
7、行结单、信用卡结单等。(2)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客户可能难于提供地址证明,如学生、家庭主妇等。为了处理这些情况,银行可以接受以下文件为地址证明:以客户为付款人、账单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的手机或电视收费结单;客户为其中一方的租赁合约,能显示客户的地址;能显示客户在原国家的地址的身份证、护照或驾驶执照(附有客户的照片在内)。(3)若客户不能提供以上任何一种文件,以下的文件也可被接受为地址证明:直系亲属的地址证明,并加上由该直系亲属所发出的书面声名,以证明客户居住于该地址;由客户提供该地址的房产证,以确认客户是该物业的业主。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抬头是寄给“住户”的信件是不会被接受为地址证明。邮政信箱亦不会被
8、接受为居住地址或永久地址。客户提供的地址证明必须是最近的,即过去的三个月内由独立及可靠的来源所发出。(六)内地*行须委派指定人员见证内地客户申请开立*行(亚洲)的账户,见证审核人与见证人不可为同一人:1.见证人 客户经理2.见证审核人 营销主管或对应的管理人员(七)盖章申请表需网点加盖业务用公章。内地*行二级分行业务管理部门须提前填写网点指定业务用公章式样表(见附件1-14),向*行亚洲提供其指定网点业务用公章式样以作核对。如有关信息更改,内地*行指定网点应尽快通过其所属二级分行业务管理部门通知*行亚洲的指定联系人。根据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所发出的防止清洗黑钱指引,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应被内地*行
9、的网点、理财中心或财富中心主任级或以上同事检查并对比真人作查证。*行(亚洲)一定要获得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保留在银行存档。二、一般政策(一)在内地*行见证*行(亚洲)账户的开户申请必须经由*行(亚洲)批核,在开户过程中,内地*行不应向客户保证一定能在*行(亚洲)成功开立账户,客户也不应在递交开户申请文件时存入开户存款。(二)如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申请人须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PRCID”)作为开户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国籍证明。因PRCID只显示客户的中文姓名,但银行的系统是以英文为基础,客户还须向内地*行提供姓名的拼音,由内地*行见证人负责审核。(三)如申请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
10、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客户的中文姓名和拼音翻译姓名将会用作*行(亚洲)账户记录的账户姓名。如申请人以其它身份证明文件开户,该身份证明文件上记录的英文姓名将会用作账户姓名。*行(亚洲)不会为客户开立虚构或假定姓名的账户。(四)见证开户只适用于已跟*行建立客户关系的客户。若客户在内地*行开户少于三个月,内地*行应填写于见证开户资料移交清单(见附件1-4)内。(五)除非得到*行(亚洲)的特别安排及批准,*行(亚洲)不会接受未满十八岁的人士的开户要求。(六)若客户居住在中国,*行(亚洲)接受客户以中文地址作为通讯地址而不需特别批准。(七)所有账户是由10位数字的账户号码识别。在开户时实时提供支票簿
11、及柜员机密码的安排不适用于内地*行见证开户的情况。(八)若客户申请开立普通存款账户,须填写个人户口申请表格(见附件1-6);申请开立贵宾理财或贵宾晋裕服务的客户,须在资金到账后通过电话或亲自到港开通。(九)申请开立贵宾理财服务或贵宾晋裕服务的客户,如希望日后经图文传真发出指示,须同时填写有关经图文传真发出指示的赔偿书(个人客户),但需要客户亲自来港办理。(十)申请开立各类账户的联名账户持有人,如申请设立网上银行、流动理财、电话银行及银行卡服务,须亲自到港办理。(十一)申请人须在内地*行指定网点填写“开户表格”、“电子理财表格”及“美国人证明书”(如适用),并在有关申请文件上签署。(十二)个人客
12、户须提供一个签名样式作为在*行(亚洲)所有账户的样本签名。因预期这些客户会使用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服务进行银行交易,因此*行(亚洲)只接受单名账户及任何一方签署的联名账户的开户申请。(十三)内地*行应提示客户可以在“开户表格”内的“定期存款”格打钩,以方便客户日后做定期存款。(十四)新账户开立后,客户会收到一份户口及有关服务之条款和条件(个人户口)、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客户通告、服务收费表和存款保障计划。内地*行不必向客户解释当中的内容。*行(亚洲)网点收到客户的申请开户文件后、在开户前,会自行联系客户解释细节。(十五)内地*行应将因客户申请开立*行(亚洲)存款账户而收集的客户资料(包括相关影
13、印证明文件)与内地*行的客户数据分开处理。同时,内地*行不应违反本指引的规定保留任何不必要的因客户申请开立*行(亚洲)存款账户而收集的客户数据,包括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但客户在内地*行开立账户的客户数据不属于此范畴,有关客户数据由内地*行保留。内地*行应根据见证开户协议约定和*行(亚洲)认可的销毁保密文件程序销毁不必要的客户数据。当内地*行及*行(亚洲)见证开户协议终止后,所有因开户而被收集的*行(亚洲)客户资料应在一个月内被销毁。三、见证开户的手续(一)见证开户只适用于已跟内地*行建立客户关系的客户。当客户要求在*行(亚洲)开户时,内地*行见证人须查核申请人是否已在内地*行开立账户。(二)见
14、证人须检查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并须确定出示证件的人是该证件的真正持有人。如申请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PRCID”),内地*行见证人须在“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核对申请人的姓名、PRCID号码和照片。(三)见证人根据“开户表格填写指引”(见附件1-12),协助客户填写“开户表格”(见附件1-6)。(四)见证人审核“开户表格”所填写的数据是否完整且清楚。(五)客户及见证人均须在“开户表格”每页的底部签署。(六)见证人请客户在“开户表格”的“顾客声明”部份内签署。见证人见证客户签名后须在“见证人签署”方格内签上全名。(七)请客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地址证明(按以上第一条第(五)
15、点的要求处理)及其它有关证明的正本。见证人鉴定后把文件复印,在复印件上标注“副本”及“复印件跟原证件相符”字样并注明日期,写上“见证人”并签上见证人全名。如客户提供PRCID作为身份证明文件,须在PRCID复印本的空白处记下客户的拼音姓名。(八)若客户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并要求配发支票簿,请客户填写“开户表格”的“支票簿申请”部份,并请客户在支票账户备存有足够邮费。(九)如客户申请开通人民币储蓄账户,需要填写顾客“开户表格”中顾客申明的“人民币户口服务申明”部分。(十)确定客户是否希望申请*行(亚洲)的电子银行服务。若客户欲申请电子银行服务,根据以下第四部分“申请电子理财服务”的步骤处理申请。(十
16、一)呈上户口及有关服务之条款和条件(个人户口)(见附件1-9)、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客户通告(见附件1-10)及服务收费表(见附件1-11)给客户。(十二)询问客户是否要在指定的*行(亚洲)网点开户,并在“开户表格”首页的右上角写上开户网点名称。若客户不指定,由*行(亚洲)用顺序方法将开户申请分派到相应网点中的其中一个作开户网点。(十三)告知客户开户申请必须由*行(亚洲)批准方能成功开户。(十四)见证人将“开户表格”和其它证明文件递交给见证审核人审阅。(十五) 确认填妥的申请表符合要求后,请见证审核人在“开户表格”的“顾客声明”部分的空白处、“美国人证明书”(如适用)的“见证审核人盖章/签署
17、”部分的空白处盖上业务用公章,在以上文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空白处签上全名和日期,以确认按此工作指引的要求办理。(十六)复印一套申请资料(所有文件)作为复印件,并暂时归档在内地*行的待批活页夹,由见证审核人专夹保管,等候*行(亚洲)回复。(十七)将“开户表格”及“美国人证明书”(如适用)正本、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见证开户资料移交清单(见附件1-4)密封好后送指定速递公司速递至*行(亚洲)的个人信贷申请办理(无抵押产品) 部门(以下简称“APO部门”)的指定联系人(见附件1-3“指定网点及联系人名单”)。(十八)请见证审核人发电子邮件通知*行(亚洲)的APO部门的指定联系人,内附见证开户资料移交清单
18、,列出当天递交的申请表总数及所有申请人全名。(十九)当*行(亚洲)APO部门收到开户申请表正本和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后,将发确认电子邮件(见附件1-13)返回内地*行原发送开户申请表的网点。(二十)若在递送文件给*行(亚洲)的两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行(亚洲)的确认电子邮件,请见证审核人联络*行(亚洲)APO部门跟进。(二十一)当收到*行(亚洲)网点的电子邮件,确认开户申请被接纳或被拒绝后(拒绝原因只供内部参考,内地*行人员不必向客户透露拒绝开户原因,*行(亚洲)会直接向客户解释),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开户申请表复印件和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机密文件销毁程序销毁。(二十二)内地*行各指定网点接收*行(
19、亚洲)通过email邮件方式传递的开户结果通知,及时填列见证*行(亚洲)开户台帐(见附件1-5),于每季度末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所属二级分行业务管理部门。(二十三)内地*行各二级分行业务管理部门将辖属各指定网点的见证*行(亚洲)开户台帐汇总,于每季度末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一级分行业务管理部门。(二十四)内地*行各一级分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集中接收并汇总*行(亚洲)反馈的全行成功开户信息,于每季度末后15个工作日内报总行业务管理部门。四、申请电子理财服务(一)电子理财服务的种类*行(亚洲)向个人客户提供的电子理财服务包括以下几种:1.自动柜员机卡(带芯片)*行(亚洲)会向储蓄账户及支票账户的个人客户发
20、行自动柜员机卡。每张自动柜员机卡最多可以操作十个指定单一货币支票或储蓄账户。2.电话银行服务电话银行服务是一项二十四小时语音自助装置(VRU),客户可通过任何音频电话执行所选择的银行交易。预先记录的话音指示会提示客户进行每类交易结果,所有成功的交易会提供参考号码。3.网上银行/流动理财网上银行服务是一项二十四小时服务,客户可通过互联网,登上银行网站执行所选择的银行交易。所有网上成功的交易会提供参考号码。4.电子月结单(默认提供)客户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银行网站,二十四小时查询月结单。5.综合月结单(默认提供)客户可在一张月结单显示客户在建亚下的支票或储蓄账户。(二)在内地*行申请电子理财服务的手续
21、1当客户要求申请*行(亚洲)电子理财服务,请见证人询问客户是否有账户在*行(亚洲)。如客户尚未开户,请跟从上述第三点“见证开户的手续”的程序,见证客户填写开户文件。2协助客户填写“开户表格”(见附件1-6)的“开立网上银行/流动理财/电话银行服务”及“开立银行卡服务”部份。联名账户的主要账户持有人须填写“开户表格”以申请电子理财服务。如联名账户客户需要开通网上银行需亲自到港办理。3若客户希望可以在网上银行将资金随意调拨到不同账户持有人名称的账户,客户便要填写好表格的有关部分。确定客户指明的限额并没有超过*行(亚洲)的最高限额。4若客户欲申请网上银行的保安编码器,协助客户填写好表格的有关部分,并
22、告知客户保安编码器会直接邮寄给客户。5见证人请客户在申请表格上签署。见证人审阅后在申请表上“客户签署”栏下的“见证人签署”方格内签上全名。6对于申请自动柜员机卡的客户,告知客户自动柜员机卡会直接邮寄给客户。客户应在收到自动柜员机卡后签妥签收回条后邮寄回*行(亚洲)。而自动柜员机卡的密码亦会随后直接寄出给客户。客户可通过*行(亚洲)或银通自动柜员机更改有关密码(由6位数字组成)。7对于申请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服务的客户,通知客户有关网上银行/ 电话银行服务的客户号码(由10位数字组成)及密码会直接寄给客户。客户应在收到密码后签妥签收回条并邮寄回*行(亚洲)。而密码会在*行(亚洲)收到签收回条后被确
23、认。请客户登录*行(亚洲)网站的网上银行服务,或使用任何音频电话拨通电话银行服务(852)277 *更改有关密码。8见证人将服务申请表格递交给见证审核人审阅。9审阅无误后,请见证审核人在“开户表格”的“顾客声明”部分的空白处盖上业务用公章,写上其全名和日期,以确认按此工作指引的要求办理。10复印所有文件并暂时归档在内地*行的待批活页夹,由见证审核人专夹保管。11将申请表正本及见证开户资料移交清单(见附件1-4)密封好,然后用速递送给*行(亚洲)的APO部门的指定联系人(见附件1-3“指定网点及联系人名单”)。12请见证审核人发电子邮件通知*行(亚洲)的APO部门的指定联系人,内附见证开户资料移
24、交清单,列出当天的申请表总数及所有申请人全名。13当*行(亚洲)APO部门收到申请表正本后,将发确认电子邮件返回内地*行经办网点。14若在递送文件给*行(亚洲) 的两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行(亚洲)的确认电子邮件,请见证审核人立即联络*行(亚洲)的APO部门联系人跟进。15当收到*行(亚洲)APO部门的电子邮件,确认申请表已被收到,在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机密文件销毁程序将客户申请表复印件销毁。五、关于*行(亚洲)的客户投诉处理(一)客户针对*行(亚洲)及其业务的投诉以及纠纷均由客户与*行(亚洲)双方自行解决,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行(亚洲)自行承担。内地*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五(三)”项
25、规定的情形下应按“五(三)”项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二)*行(亚洲)对所有客户的投诉,不管是口头或书面,有证据或没有,都要确认及适当地记录,用公正的方式迅速及彻底地调查,并将最终给客户的回复适当地以文件记录下来。(三)无论客户是否已在*行(亚洲)开户、或是否通过内地*行提交开户申请文件,若内地*行指定网点或*收到客户有关*行(亚洲)的投诉后,请记下投诉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并立即通知*行(亚洲)的中国业务发展及策划(个人银行)的指定联系人(请参考“指定网点及联系人名单”),由该指定联系人转交“投诉接收单位”。六、问题处理及汇报机制(一)内地*行的程序:若内地*行所委派的见证人及见证审核人因进行见
26、证开户而遇到问题,请立即向所属二级分行业务管理部门汇报,由二级分行业务管理部门通知*行(亚洲)APO部门的指定联系人。(二)*行(亚洲)的程序:由*行(亚洲)APO部门的指定联系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及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法。对于关键性的问题,指定联系人须立即向APO部门的单位经理汇报,并建议内地*行有关网点采取适当行动。(三)意外事故的应急程序:若内地*行指定网点遇到紧急/灾难情况而不能提供见证开户服务,应立即通知所属二级分行业务管理部门,由二级分行业务管理部门通知*行(亚洲)APO部门的指定联系人。*行(亚洲)会要求受影响的指定网点转介客户到其它就近的指定网点,办理见证开户。若遇到大规模的灾难或
27、事件而影响整个地区,见证开户服务将会即时暂停,直至情况恢复正常。七、业务营销协办手续费支付(一)“见证开户”业务营销协办手续费具体内容和支付标准1业务营销协办固定推荐部分 对于成功在建亚开户的内地客户,若开户首年存放于建亚的金融资产达到一百万港币且保持最少连续3个月,建亚将按照每位客户1000元港币的标准向境内分行支付手续费;若开户首年存放于建亚的金融资产达到伍佰万港币且保持最少连续3个月的客户,建亚将按照每位客户3000元港币的标准向境内分行支付手续费。2业务营销协办收益分成部分2014年6月30日以前开户的客户,维持原分配方案。2014年7月1日后开户的客户,“贵宾晋裕”客户在建亚首三年(
28、“首三年”是指从客户开立建亚相关账户之日起的三年内,下同)每年所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高于3.8万港元的,超过3.8万港元的部分,境内分行获得50%的比例分成;“贵宾理财”客户在建亚首三年每年所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高于1.2万港元的,超过1.2万港元的部分,境内分行获得50%的比例分成;其他普通见证开户客户,分层维持不变,即首三年每年所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高于7700港币的,超过7700港币的部分,境内分行获得50%的比例分成。3*行内部员工见证开户业务营销协办手续费因为建亚在费用、利率等方面会对*行内部员工提供优惠,如果客户为*行内部员工的,分成比率相应调低,具体另行商议。(二)支付机制每季度末由建
29、亚向总行及境内分行提供“见证开户”业务营销协办手续费国内分行待分配表,具体到一级分行。包括分行名称、币种、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建亚在每一季度首个月份的28日(如遇休息日押后至下一个营业日),根据确认后的分配表,将前季度固定推荐部分手续费逐笔贷记总行在建亚的港币账户(账号:846-900700-500),业务编号采取以下规则:分行代码(3位)+JZKH+年份(4位)+季度序号(2位)。例如,北京分行2009年三季度的费用分配编号为:BJXJZKH200903。建亚向总行发送MT950对账单,并在61栏注明显示以上编号。总行根据以上编号逐笔下划相应一级分行,分行将费用入账 “564170个人开户见
30、证业务收入”科目,并完成帐务处理及收入分配核算工作。建亚在每一年度首个月份的28日(如遇休息日押后至下一个营业日)将前一年度的收益分成部分手续费逐笔贷记总行指定账户,流程和编号规则与固定推荐部分手续费划转的流程和编号规则相同。 18 附件:1-1.*行(亚洲)见证开户业务营销话术 1-2.政要人士及高风险行业人士说明1-3.*行(亚洲)见证开户联系人及区域对照表1-4.见证开户资料移交清单1-5.见证*行(亚洲)开户台帐1-6.个人户口申请表格(表格#553G-C)1-7.联名户口持有人附表(个人户口申请表格)(表格#553GA-C)1-8.美国公民身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表格#1737)1-9.户口及有关服务之条款和条件(个人户口) (文件#554)1-10.有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客户通告(文件#431A) 1-11.*行(亚洲)主要收费服务项目清单(特别是与户口开立相关的收费服务项目)1-12.开户表格填写指引1-13.确认电子邮件范本1-14.网点开办见证开户业务申请表(提交建亚)1-15.合规政策(供参阅)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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