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授权代理协议协议编号:(编号)甲方:(品牌所有者名称)地址:(品牌所有者地址)法定代表人:(品牌所有者法定代表人名称)乙方:(授权代理人名称)地址:(授权代理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名称)鉴于:(1)甲方是拥有特定品牌的合法所有者,并享有相关商标、著作权等相关权益;(2)乙方希望成为甲方的授权代理人,合法经营和推广甲方的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与地域1.1 甲方授权乙方在以下地区进行品牌销售与推广:(地区)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市场数据和销售报告,并定期与甲方进行合作沟通。第二条
2、品牌授权2.1 甲方授予乙方在授权范围内代理其品牌,并提供相关授权文件。2.2 乙方在品牌代理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对品牌的管理规定和品牌形象标准。2.3 乙方不得将甲方授权的品牌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或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第三条 销售与推广3.1 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以诚信经营的原则,开展品牌的销售、推广和售后服务。3.2 乙方应制定合理的市场推广策略,并由甲方审查和批准后执行。3.3 乙方应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甲方产品,且不得扰乱市场秩序。第四条 商品质量与售后服务4.1 乙方应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4.2 乙方负责处理客户的投诉
3、和售后服务,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处理情况。第五条 终止协议5.1 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5.2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停止对甲方品牌的使用,并清空所有与甲方品牌相关的广告和宣传资料。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应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等予以保密。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协议内容、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7.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