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资助申报指南
一、资助范围
(一)企事业单位申请中国发明专利且进入实质审查得;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得专利管理部门授权得专利。
(二)企事业单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与巴黎公约途径,且就是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得向外国国家(地区)提交得专利申请;企事业单位或非职务发明人获得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且无权利纠纷得外国专利。
二、资助标准
(一)对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
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得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后给予1000元/件得资助;
2、 对提交PCT申请并经国际检索后得发明专利申请给予10000元/件得资助;
3、 对直接向外
2、国(地区)提交得发明专利申请给予: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10000元/件得资助;其她国家(地区)4000元/件得资助。
(二)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得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专利得资助
1、 同一发明专利,按照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得资助;
2、 同一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按照专利申请且获得授权得费用(含申请、登记、印刷费,不含年费、专利申请代理费)实际发生额给予不高于500元得资助。
(三)对获得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且无权利纠纷得外国专利得资助
(单位:元/件)
权利人类别
专利类别
美、加、日、韩
及欧洲国家
其她
3、国家
职务
非职务
职务
非职务
发 明
3
00
4000
实用新型
(类似)
1
0
2000
工业品外观设计(类似)
5
1000
(四)资助额度要求
1.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外国国家(地区)提交专利申请得,只给予一个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申请资助;PCT申请国际阶段已接受资助得,进入外国国家(地区)阶段不再给予外国专利申请资助.同一发明创造申请多个外国国家(地区)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并获得授权得涉外专利,最多给予2个外国国家(地区)得资助.
2、 同一个人或非职务发明人申请非职务发明得专利资助,全年度只给予累计不超过2万元
4、得资助。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该专利得第一专利权人且就是第一专利申请人.
(二)申请资助得专利或专利申请具有良好得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市得产业发展方向。
(三)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
(四)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或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得资助,应分别在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或专利获得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局(科技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办理;PCT申请国际阶段资助、国外专利申请资助或获得外国国家(地区)授权专利资助应在PCT申请国际检索报告获得之日、国外专利受理之日或专利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到窗口办理。逾期
5、不予受理。
(五)已在国内其她地区享受同类性质专利资助得同一专利,不再给予资助。
(六)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得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5号令)所列得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获得得专利不予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专利资助申请表;
(二)证明材料(复印件):
1.中国专利得资助:
发明专利申请阶段,需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通知书;
获得授权专利得,需提交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得专利收费收据.
2.向外国国家(地区)申请专利得资助,应提交与国内专利代理机构签订得委托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
通过PCT途径
6、提出得,提交PCT国际申请号与国际申请日通知书、PCT申请请求书、国际检索报告以及缴纳规定费用得缴费凭证;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得,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作出得受理通知书、相关缴费凭证及中文译本。
3.在外国国家(地区)获得授权专利得资助,应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得受理通知书、授权专利公告首页、授权证书及中文译本(加盖单位公章)。
(三)权利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申请资助得,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需有年检记录),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企业提供上一年度纳税证明,社团提供上一年度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证明,并提供权利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个人申请资助得,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非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证与成都市长期居住证.
(四)其她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更名后需提供工商注册变更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统一使用A4纸张,并提供原件与之核对。
五、申报时限及渠道
项目实行常年受理申报。
采取网上系统申报与纸质材料受理。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受理地址: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受理电话:、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