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肤病医院 三级皮肤病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皮肤内科、皮肤外科、真菌病科、康复理疗科、中西医结合科、性病科、预防保健科;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制剂室)、检验科(含真菌检验)、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治疗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呼吸机 心电图机 心电监护仪 显微镜 荧光显微镜 自动生化分析仪 自动免疫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 尿液分析仪 X光机 B超 肌电图机
3、 八导生理仪 X光治疗机 激光治疗机 冷冻治疗设备 光治疗设备 水治疗设备 电治疗设备 冷冻切片机 超薄切片机 消毒灭菌密闭柜 电冰箱 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床 1张 床垫
4、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5、 病员服 2套 床头信号灯 1台 (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 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二级皮肤病医院) 整形外科医院 三级整形外科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2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整形外科、麻醉科;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
6、手术室、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 至少有1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呼吸机 麻醉机 心电监护仪
7、 体外除颤器 自动血压监测仪 吸入麻醉药浓度测定仪 整型外科手术相应的各种手术器械 显微镜 1/10000分析天平 血气分析仪 自动生化分析仪 尿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 免疫酶标仪 离子分子仪 酸度仪 恒温培养箱 超净工作台 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 脉博氧饱和度监测仪 呼气
8、末二氧化碳浓度测定仪 冰冻切片机 消毒灭菌密闭柜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电冰箱 洗衣机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9、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床头信号灯 1台 (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10、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二级整形外科医院)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椅: 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美容床20张以上,牙科治疗椅10台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外科、口腔科、皮肤科、理疗科、中医科、设计科、麻醉科;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技工室、影像室、消毒供应科、病案室。 三、人员: (一) 每床(椅)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每床(椅)至少配备0.4名护士;
11、 (三) 至少有8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 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四) 每美容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每美容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心电监护仪
12、 体外除颤器 自动血压监测仪 口腔综合治疗台 超声洁治器 涡轮机 光敏固化灯 银汞搅拌机 正颌外科器械 光固化烤塑机 铸造与烤瓷设备 X光牙片机 口腔全景X光机 麻醉机 二氧化碳激光机 高频电治疗机 皮肤磨削机 离子喷雾器 纹眉
13、机 皮肤测量仪 1/10000分析天平 自动生化分析仪 尿分析仪 酶标仪 离子分析仪 酸度仪 恒温培养箱 超净工作台 电冰箱 器械柜 石腊切片机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 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 血气分析仪 超声波美容治疗机
14、 多功能健胸治疗机 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各种手术器械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15、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床头信号灯 1台 (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 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整形外科门诊部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整
16、形外科、观察室、手术室、药房、化验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整形外科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 (三)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三) 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在两台手术床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手术床应增加手术室使用面积7平方米。 四、设备:
17、 (一) 基本设备: 手术床2台和相应的成套整形外科手术器械 吸引器 显微镜 电冰箱 双极电凝器 紫外线消毒灯 高压灭菌设备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18、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美容门诊部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床4张,手术床2台。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外科、皮肤科、物理治疗室、美容咨询室;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每张美容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美容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19、的医师和1名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四)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四、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三) 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四) 诊室每美容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手术床2台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 离子喷雾器 多功能美容仪
20、 皮肤磨削机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吸引器 电冰箱 双极电凝器 紫外线消毒灯 高压灭菌设备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