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代理合作协议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箱: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箱: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真实意思共同达成品牌代理合作协议,并愿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甲方将授权乙方作为其品牌的代理商,在约定的区域内经营销售甲方产品,并推广甲方品牌。第二条 代理权与义务2.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有权使用甲方的品牌名称、标志、商标和相关宣传资料,并在合法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2.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规定,并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甲方的品质标准。2.3 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的品牌形象,并采取必
2、要的销售促进措施,提高甲方产品的市场份额。2.4 乙方应当保证销售活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遵守商业道德。第三条 价格及结算3.1 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并且价格应可随时进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3.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货款,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第四条 宣传与展示4.1 甲方将提供宣传资料和展示物品给乙方使用,并支持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宣传、广告活动。4.2 乙方应合理利用这些宣传资料和物品,宣传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并妥善保管和使用这些宣传资料和物品。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甲方及乙方应互相保守合作期间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
3、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5.2 若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终止与解除6.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逾期30天仍未改正,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6.2 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后,双方应及时结清各自的款项,并归还对方尚未销售的产品和宣传资料。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应提交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八条 合同变更与补充8.1 本协议的内容如需变更或补充,应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8.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适用法律9.1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 如有本协议与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冲突的情况,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第十条 协议生效与释义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0.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所有。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