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润分配协议
鉴于双方自愿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明确双方在利润分配方面的权益和责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界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得利润的分配方式和比例。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同意合作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共同决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条 利润分配方式
1.根据双方在合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和贡献程度,利润分配比例为:
(合作方A):(合作方B)=X:Y
其中,X表示合作方A所获得的利润比例,Y表示合作方B所获得的利润比例,X+Y=100%。
2.利润分配按合作方各自的财务状况、投入程度、市场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双
2、方应以公正和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第四条 利润分配结算
1.利润分配以每个财年结束时的盈利情况为基础,由合作方共同确定。
2.利润分配结算应当在合作方共同约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并以书面形式记录确认。
3.双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结算并支付各自应享有的利润份额。
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本协议的终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届满、双方一致决定、法律规定等。
2.协议的解除应当由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双方应保持友好合作态度,妥善处理协议解除事宜。
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协议的解释和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
3、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由双方共同编写,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会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对于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作出补充协议。
(以下为签署栏)
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