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系统开发协议书协议编号:【协议编号】信息系统开发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特定需求下,有意委托乙方进行信息系统开发,合作达成一致;为确保双方权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信息系统: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开发、维护的软件系统。1.2 开发期限:指乙方完成信息系统开发的约定时间。具体期限应在协议
2、签订后三十日内确定。第二条 义务和权利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 提供与信息系统开发相关的详细需求和技术规范。2.1.2 提供信息系统开发所需的相关数据和资源。2.1.3 对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进行测试、评估并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2.1.4 在乙方完成信息系统的开发后,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1 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和技术规范进行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和测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2.2.2 按照约定的开发期限和质量要求完成信息系统的开发。2.2.3 对甲方提供的需求和技术规范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2.2.4 保证信息系统的质量和安全,并提供必要
3、的维护服务。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甲方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在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业务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上述信息。3.2 乙方保密义务:乙方对甲方在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提供的业务流程、商业机密和关键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上述信息。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4.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开发进度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付款,付款金额和日期等具体细则由双方另行约定,合同附件为准。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开发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约定。5.2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信息系统的开发,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甲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签字方式可以是纸质签字、电子签字,签字具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的效力及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_日期:_乙方(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