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协议书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甲方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乙方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2. 乙方有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求,愿意委托甲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3. 双方在诚信、公正、合法的基础上共同达成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代开发票的内容和要求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需求,代开金额、税率等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2. 乙方提供准确的开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信息;3. 甲方开具的发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二条 代开发票的收费和付款方式1. 甲方代开发票的收费标准为 具体收费标准,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及数量支付相应费用;2. 乙方应在发票开具后 具体天数 内付款给甲方,款项支付方式为 具体付款方式。第三条 保密义务1.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中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披露本协议内容以及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
3、相应的违约责任;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 具体金额;3. 如一方严重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具体有效期,若需要继续代开发票,可双方协商续签;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任何一方提前通知解除,双方均应履行合同有效期内的代开发票义务。第六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七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正本及附件以中文书写,如有任何争议,应以中文文本为准。甲方: 乙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