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自愿订立,以合作开展金融服务相关事宜,并遵守以下约定。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并明确各自权益与义务,并同意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合作。第一条 合作范围1. 双方同意在金融服务领域展开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业务、投资咨询、资金托管等。2. 合作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合作目标实现或协议终止。第二条 合作内容1. 合作具体内容将在合作框架协议中详细列明,并在后续合作补充协议中进行进一步规定。2. 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反国家以及地方的强制性规定。3. 双方应以善意和诚信的原则开展合作,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商业伦理、损害双方声誉的行为。第三条 信息保密1. 双
2、方应保密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等一切非公开信息。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散布上述信息。3. 双方对信息的存储、使用和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要求。第四条 责任与风险1. 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应承担各自的责任与风险。2. 若因一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对方损失,对方有权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 协议解除与终止1. 双方如需解除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2. 协议可因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终止: a)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 b)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合理商业谈判后终止; c) 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另一方因此认为不能继续合作。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其他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定处理。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