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案策划服务合同(草)甲 方:苏州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金鸡湖路加城大厦5F 乙 方:上海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常德路兴运大厦4F 甲方为苏地 2003-B-21地块(地名及项目名称均为暂定名,下称该项目)之合法发展商,乙方为具备丰富营销策划经验之房地产服务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该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全程策划包装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俟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任条款1.1该项目位于苏州市西园路南,上塘河北,农业职业技术学校西北侧,甲方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1.2该项目总计可售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1.3甲方委托乙方该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2
2、006年2月1日起至项目整盘销售率达95%之日止(销售率应以项目整盘可售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1.4乙方为该项目之独家策划商,在服务期限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人销售该项目。第二条 乙方策划服务费收入的计算和支付2.1甲方同意乙方关于本项目总的策划服务费收入为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元)。项目初步预计分叁个合同自然年,即每年服务费用计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660000元)。如超出叁个合同自然年销售率仍未达95%的,乙方应继续服务甲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如项目销售率在叁个合同自然年内已达到95%,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策划服务费。2.2具体的支付方式如下:(1)
3、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定金,比例为合同约定的年服务费的5%。(2)在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区域市场的深度调查及项目产品优化建议方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年服务费5%。(3)项目的诉求主题、定位策略建议、卖点的提炼、媒体的推广建议、广告的主题思想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年服务费15%。(4)在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一期企划包装工作(主要指LOGO设计、VI延伸、SHOW稿的设计、软文编写定稿、SP活动营销方案以及各类广告表现)、售楼处包装、折页、房交会表现。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年服务费20%。(5)在协助甲方完成开盘定价、开盘活动工作,出具项目一期媒体途径建
4、议,编写媒体推广方案并经甲方批示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年服务费10%。(6)在乙方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给予甲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例如:各类销售表单、系统管理软件等支持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项目一期开盘前的准备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年服务费10%。(7)剩余部分款项(指合同约定的总策划服务费扣除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按甲方项目实际销售率(以整盘项目的可售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来支付,甲方每销售整盘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10%,即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的10%。 2.3甲、乙双方确认具体工作完成应以书面材料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形式为准,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三条
5、服务内容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3.1市场部分l 项目周边市场调研及分析(竞争个案价格分析,去化分析,卖点分析,客源构成情况)。l 区域市场现状及其趋势分析(包括潜在竞争)。l 项目市场定位及价值分析(区域客源消费能力,消费习惯和区域认同度分析)。l 产品建议(小区总体规划、出入口、建筑单体立面、房型设计、房型配比、景观设计、智能化设施、会所功能设施、建材设备、公建配套)。l 产品核心思想定位。3.2企划部分l 广告的总体策略及阶段性划分l 阶段性的广告主题l 阶段性的广告创意表现l 广告效果监控、评估及修正1、广告策略2、媒体策略及计划l 媒体总体策略及媒介选择l 软性新闻
6、主题l 媒体组合l 投放频率及规模l 费用估算3、广告费用预算明细l 现场包装(营销中心、示范单位、围板等)l 印刷品(销售文件、售楼书等)l 媒介投放4、活动主题策划l 活动策划(奠基典礼、产品说明会、开盘活动、展销会等)5、企划包装(LOGO、楼书、销平、销海、DM、名片、NP稿、车体广告、现场接待中心风格建议(LOGO墙、裱板、LOGO板、绿化、精神堡垒、样板房建议、工地围墙、横幅、罗马旗、影视制作及电子楼书协同甲方把关)。3.3业务部分1、销售价格策略建议。2、付款方式建议。3、销售物料(沙盘、促销品)。4、销售培训(销售资料、报表、软件系统)。 第四条 违约责任4.1本合同将约束双方
7、及各自继任者,并保障其利益。4.2本合同设立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具体赔偿金数额另行协商。4.3如乙方无法在双方确认的时间内按时按量的完成约定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作违约处理,同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4.4如甲方逾期30天(含30天)未向乙方足额支付其应得服务费,乙方同样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作违约处理,同时要求甲方在足额支付应得服务费用后再行支付赔偿金。第五条 合约的生效和争议5.1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5.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8、有关法律执行或另行商议。5.3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附件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附件之约定。甲 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 方:上海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05年月日附件:项目人员名单主委:叶国樑 上海同策苏州分公司总经理企划督导:任家齐 上海同策公司运管总监平面设计:汤佳珉 上海同策公司企划部襄理文案:李霞 上海同策公司企划主任执行AE:许涛 上海同策公司企划联系人产品部负责人:夏海 上海同策公司产品规划部总经理联系人:周玲 上海同策公司产品部/规划部助理研展支持:谢春林 上海同策苏州分公司研展部主任同策公司建议本项目设立例会制度,开盘前每周一次,开盘后每两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