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人事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了评价。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结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中列明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本部门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 59 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 39 分,共计 98 分。本部门各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类别评价指标评价得分部门层面(60分)1.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14分)142.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
2、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6分)63.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8分)74.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16分)165.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6分)66.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10分)10业务层面(40分)7.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7分)78.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6分)69.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7分)710.资产管理控制情况(6分)611.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8分)812.合同管理控制情况(5分)5(100分)评价总分98在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过程中,存在扣分情况的汇总指标如下:1、“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项扣除1分,扣分原因:根据陕财预办20155号文件,2015年4月起
3、我院编制人员的工资将由原来的财政统发改为单位自行发放,人事处原来只负责工资晋升、变动等审批手续,审批后交由资财处审核并进行具体的工资系统变动最终由省财政统发;下卡后,编制人员的工资就要由人事处来造表发放,人事处办理完工资晋升、变动等审批手续后,自行对工资进行变动,这两项工作由一个人来完成,缺乏了中间的监管审核环节,存在程序不合规的问题。2、“合同管理控制情况”项扣除1分,扣分原因:学院仅给合同制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均未办理,同时部分合同工岗位工资未达到当前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尽管我部门就此问题拟定方案并向学院作过汇报,但目前并未得到解决,有可能给学院用工带来一定的劳动纠纷风险。 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下一步工作基于以上评价结果,本部门将“合同管理控制情况”等管理领域作为2016年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并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1、由韩英、李臣娟向学院提交报告,建议将人事、劳资、社保按事项分开由不同的专人负责,降低风险,实现合理的内控。2、由徐学海、李丁将合同工工资调整方案和给合同工办理全部社会保险的报告提交学院,争取2017年尽早实施,以降低学院劳动用工风险,不断改进和提升部门内部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工作可持续发展。 部门主要负责人: 组织人事部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