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Vodarisl世界之树无醛材料代理协议 上海琼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Vodraisl-世界之树无醛板 代 理 协 议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上海琼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大叶公路5995弄5栋 经营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88弄1号楼A3-717 法定代表: 总经理: 孟福
2、胜 联系电话: 400 829 8279 传真: 021-6710 8279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通阳路支行 帐号: 0376 9010040021065 乙方(需方):
3、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 总经理: 联系电话:
4、 传真: 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第一节 原 则 第1条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通过平等协商,为增强双方创造价值的能力,签订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二节 适用范围、合作产品、产品供价 第2条 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所属的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乙方代表及其关联公司或机构。 第3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 Vodraisl世界之树 品牌中的 三聚
5、氰胺基材板 品类。 第三节 名词定义 第4条 代理商:一个省或市(直辖市、自治区)的授权代理商; 第5条 经销商:依据甲方相关招商政策,乙方在授权范围内开发的加盟商; 第6条 代理金:为代理商的首批进货款 第四节 代理商的确立 第7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交纳代理金后成立生效。 第8条 本协议成立生效后,乙方即成为甲方的代理商。 第五条 代理商资格 第9条 合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经营资格,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一定的资金实力。 第10条 具有一定的市场运作及经销商管理经验,具备5人以上的业务拓展团队。 第11条 乙方针对上述资格要求,在签约时应
6、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者的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等。 第12条 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如被国家有关机关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则乙方从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丧失代理商资格,本协议即行终止。 第六节 代理金 第13条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天内,甲方收到乙方代理金后,本协议生效。 第14条 代理金额度为 50 万/年。 第15条 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收到乙方代理金后,代理合同开始生效。 第16条 代理金为代理商的首批进货款,特殊情况可分批达到进货额要求,最长不超过3批次。当乙方在所代理区域的销售额未达到代理金额度时,乙方可不向甲方另行缴纳进
7、货款;当乙方的销售额超出代理金额时,则须按《工业客户价格体系》中的供应价向甲方如数缴纳进货款。 第17条 代理金使用期限同合同有效期,当第一个合同经销年度结束,乙方进货额仍未达到年度代理金时,则剩余部分不退还。 第18条 代理合同到期,双方续签,乙方需重新缴纳年度代理金。 第七节 任务指标、销售支持、保障条款 第19条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工业客户零售及批发,2017年度乙方的进货总指标为 万元,以乙方进货回款额为准。 第八节 价格管理 第20条 乙方及其下属销售网点应当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全国统一的《工业客户价格体系》内的销
8、售价出售。 第21条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共同维护产品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破坏。在未获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违反《工业客户价格体系》的销售行为,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未履行此约定而导致下属销售网点发生违反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行为,甲方将视为乙方责任。 第22条 当遇有甲方产品价格调整时,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作为调整《工业客户价格体系》的依据。一旦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相应价格即按通知立即调整,并通知乙方客户。 第23条 一旦发现乙方违反价格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 第九节 供货、样品、运
9、输、售后 第24条 乙方将致力于销售“Vodraisl世界之树”系列产品,甲方承诺,所提供“Vodraisl世界之树”及所属系列产品为无甲醛添加产品,均经过相关权威机构检测,符合国家I胶合板使用标准。 第25条 乙方保证,应遵守由甲方统一制定的“Vodraisl世界之树”系列产品市场建议售价。一旦发现售价低于最低限价,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26条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琼茵企业和甲方所规定有关经销产品的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使用范围。 第27条 甲方负责“Vodraisl世界之树”系列产品到乙方指定地点的托运服务,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节 结 算 第28条 结算采用单结方式,产
10、品订单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所需货款,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如在合作两个月内结算没有异常,可转为月结方式进行结算操作,操作细节需双方协调后进行操作。具体重大工程货款按双方单一工程合同结款方式执行。 第29条 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甲方在超过结算期限两周后,有权随时拒绝接受乙方订单,因此造成的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30条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不得无合法理由拒绝付款,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甲方产品质量的问题,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31条 验收条款: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视为所交货物符合乙方要求。 第十一
11、节 合同有效期 第32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 第33条 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如最终没有签订新协议按本协议执行。 第34条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乙有权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由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陈列室的样板、样品及相关资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十二节 其他
12、第35条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后行效。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负责人签署方生效。 第36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7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8条 其它协定:乙方订单以《Vodraisl世界之树产品工业客户价格体系》C类价格进行结算,年度统计进货额,享受相应级别的最终结算价,多余部分转为下年度货款或现金返现。 甲方:上海琼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公章) 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7年 月 日 日期:2017年 月 日 第4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