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检验服务合同委托单位(甲方): 被委托单位(乙方): 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检验(服务)内容: 锅炉能效测试 检验(服务)性质: 委托 一、委托关系甲方( )委托乙方(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对甲方 台锅炉(型号: ,产品编号: )进行能效测试,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二、乙方工作依据及标准(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版)(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16号令 (三)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 G0002-2010(四)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2010三、测试类型 1、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 2
2、、新安装锅炉热效率测试 3、改造锅炉热效率测试(改造项目: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1、做好能效测试前的所有准备工作,保证测试环境符合安全要求;2、负责提供水电等测试需要的必要条件,保证锅炉在测试所需工况下安全稳定运行;3、指派专人负责测试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和工作联系,司炉人员全面负责测试过程中所有操作行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进行;4、发现乙方检验员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时,可向乙方部门投诉,也可向上级部门反映。(二)乙方1、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制订出测试时间表,并及时向甲方汇报试验进度及试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方法;2、测试过程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进厂安全卫生教育。进
3、行测试时,应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3、严格按测试要求开展测试工作,对测试结果负责,测试工程全部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能效测试报告给甲方。五、费用和支付方式1、费用本合同的测试服务费共¥ 元(大写: )。2、支付方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到乙方服务窗口一次性付清测试服务费,或直接汇款到乙方账户(见末页),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六、其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时,无需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如需委托他人代理时,委托代理人需在委托代理权限内签名(盖章),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双方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可以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
4、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采用司法程序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签定之日起至2013年 12 月 31 日止。甲方:(合同专用章) 乙方:(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锅炉安装维修改造单位: 锅炉使用单位: 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 话:锅炉能效测试费缴费账户:账户名称: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银行账号:815829791108091001开户银行:中行广州小北路支行注意:如果是私人对公汇款,敬请注明使用单位名称,以便核对是贵单位汇来的款项,便于我院开发票,多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