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合所有权协议甲方(以下简称“所有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共有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作为所有人,拥有以下财产(以下称为“财产”):鉴于,乙方作为共有人,希望与甲方建立混合所有权关系,共同享有该财产,达到有效利用和管理财产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混合所有权范围1.1 甲方同意与乙方建立混合所有权关系,共同享有上述财产的所有权。1.2 乙方无权转让、质押、出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其所持有的所有权份额,但可向其他共有人进行转让。第二条 共有份额2.1 甲方和乙方的所有权份额按照约定方式进行划分:甲方所有权份额: _%乙方所有权份额
2、: _%第三条 财产的管理3.1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担财产的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的保管、维护、修缮等。3.2 财产的日常开支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担,按照各自所有权份额的比例分担。第四条 收益分配4.1 财产产生的任何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股息、分红等),应按照各自的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4.2 分配收益的具体方式和时间由甲方和乙方另行约定。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5.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6.2 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