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筹备协议甲方: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分公司名称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合作筹备分公司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分公司筹备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甲方同意与乙方合作,共同筹备设立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并开展相关业务活动。1.2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在筹备分公司过程中的所有事项。第二条 合作方式2.1 甲方负责提供筹备分公司所需的资金、人员、技术以及其他必要资源。2.2 乙方负责全面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各项任务。2.3 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协作,共同推动分公司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交付标准3.1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
2、法规要求提供分公司筹备所需的文件及资料,确保其真实、合法、准确。3.2 乙方应认真核对相关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积极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3.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资料仅可用于分公司筹备事项,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甲、乙双方同意对获悉的具有保密性的信息保持秘密,并承诺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2 甲、乙双方除非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将本协议列入任何商务文件、宣传资料或公告中。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5.2 如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得分公司筹备工作无法继续进行,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