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奢侈品代理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订立:甲方:(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乙方:(品牌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鉴于以下事实,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具体约定:第一条 代理范围1.1 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授权代理商,负责在约定的地区销售和推广乙方的奢侈品产品。1.2 甲方有权利展示、推广、销售乙方的奢侈品产品,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营销和销售活动。1.3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商誉和声誉,确保销售渠道的正常运作,并积极向乙方提供市场反馈和销售数据。1.4 甲方应当遵守乙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代理、推广、销售与乙方
2、产品相竞争的其他奢侈品产品。第二条 甲方义务2.1 甲方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2.2 甲方应当保证其意思表示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消费者。2.3 甲方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活动,并应当尊重并遵守地区的公序良俗。2.4 甲方不得从事任何与政治有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宣传、捐款等。第三条 乙方义务3.1 乙方应当提供甲方所需的产品信息、市场支持和培训等必要的支持,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合法性。3.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甲方的代理费、提供佣金结算等相关款项。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当对彼此在协议履行过程
3、中获知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保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泄露。4.2 除非得到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透露给第三方。第五条 协议终止5.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年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5.2 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后,双方应当归还对方已提供的机密资料,并停止使用和销售对方的产品。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任何内容的修改或补充,应当经过双方的书面协商一致,并作出相应的书面补充协议。7.2 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均为甲、乙双方约定的条款,具有合同效力。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理方): 乙方(品牌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