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存款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机构,合法拥有并准备存入乙方银行的资金。2. 乙方为一家合法存在并经营的银行机构,有资格、能力和合法权益接受和管理甲方的存款。3. 双方均希望在公平、公正、合法和安全的基础上建立银行存款关系。根据以上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银行存款协议:第一条 存款类型甲方同意将以下存款类型存入乙方银行账户(选择适用的存款类型,并附注具体存款金额/期限)。第二条 存款利率乙方应按照存款类型和存款金额/期限,在甲方存入的资金上支付相应的利息。利率以乙方银行公示的为准。第三条
2、存款期限存款期限为(填写具体的存款期限)。存款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进行存款的返还、利息支付或其他安排。第四条 存款使用权甲方同意在存款期限内放弃部分或全部存款的支配权,除非另有约定,否则甲方存款仅限于存入和提取。第五条 存款违约和解除1. 若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真实、有效的存款资料或存款金额不足,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2.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或未在存款期满后按约定进行存款的返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金或赔偿。第六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并按照生效条件进行。2. 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银行存款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就该存款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3. 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履行。甲方: _ 日期: _乙方: _ 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