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名称:连锁门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编号:DSL-GC-020-*起草部门: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版变更记录:变更原因:连锁门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1. 目的:加强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管理。2.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各门店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管理3. 定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等品种。4. 内容:4.1上述药品处方药销售4.1.1销售此类药品的处方药时,必须凭处方销售;销售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
2、OTC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也必须凭处方销售;4.1.2执业药师收到处方时,必须按照连锁门店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程序,进行处方审核调配;4.1.3处方审核无误后,发药时,必须登记相关内容,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4.2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OTC品种销售:4.2.1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的OTC品种时,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登记相关内容,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4.2.2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的OTC品种时,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