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门*药店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质管字(程)*第029号 题目:连锁门店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管理程序 页码:第 1 页 共 1 页 连锁门店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管理程序起草人: 起草日期: 年 月 日制订人: 制订日期: 年 月 日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分发部门:各连锁门店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1. 目的:为加强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定本程序2.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3.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各门店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管理4. 职责:门店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5. 内容:5.1
2、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我司门店经营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等品种属于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品种。5.2销售程序5.2.1上述药品处方药销售5.2.1.1销售此类药品的处方药时,必须凭处方销售;销售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OTC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也必须凭处方销售;5.2.1.2执业药师收到处方时,必须按照连锁门店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程序,进行处方审核调配;5.2.1.3处方审核无误后,发药时,必须登记相关内容,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5.2.2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OTC品种销售:5.2.2.1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的OTC品种时,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登记相关内容,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5.2.2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的OTC品种时,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