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席会议协议鉴于参加联席会议的各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以真实的意思表示进行合作,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则。现就联席会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 联席会议指由各方协商一致,在共同目标下共同参与决策、协调和解决问题的会议。2. 各方指本协议涉及的所有参会人员及相应的合作单位。第二条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联席会议的有效运行,促进参会方的协作与合作,提升工作效率。第三条 会议组织1. 会议主席 (1)联席会议主席由各方共同推选产生,主持会议并负责协调与沟通工作。 (2)主席有权决定会议的召开、议程的确定、会议期间的发言顺序等事宜。2. 会议议程
2、(1)主席根据参会方的要求及议题的紧急程度,制定会议议程。 (2)会议议程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定时间内通知各方,并确保合理的讨论时间和议题顺序。3. 会议文书 (1)会议记录由主席及会议秘书(可由各方轮流担任)共同撰写,记录会议重要决策和共识意见,并在会议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发给各方。 (2)各方在收到会议记录后,如对内容有异议,应及时向主席提出,并共同审阅剔除异议后的最终版本。第四条 合作原则1. 信息共享 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与联席会议相关的信息、数据和文件等,促进合作的顺利展开。2. 决策原则 (1)各方应本着平等协商、民主决策的原则,共同参与联席会议的决策过程。 (2)决
3、策结果应得到参会方的一致认可或多数支持。3. 参与义务 (1)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积极参与联席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讨论及后续执行事项。 (2)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者,应提前通知主席及其他参会方,并争取安排代表参会。第五条 会议费用1. 费用承担 各方按照分工原则共同承担联席会议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食宿、会议场所的租用等费用。2. 支出方式 费用支出方式由各方商定,并应保存相关票据及财务记录。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通过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修改或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 协议解除1. 如各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2. 协议解除后,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并清算合作财务关系。第九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各方可另行协商确定。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各方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