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1、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3、地下民用建筑。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及其他地下非民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
2、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名词解释建筑高度: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顶部或檐口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风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m者,不计入层数内。建筑长度:系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线长度的总和。如遇有不规则的平面而有不同量法时,应采用较大值。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
3、1/2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二、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和消二、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和消 防车道防车道三、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三、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四、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四、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五、建筑构造五、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节电气电气厂房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2、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3、厂房的防火间距4、厂房的防爆5、厂房的安全疏散仓库1、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2、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和安全疏散3、库房的防火间距4、仓库、储罐区、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4、及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1)建筑物的燃烧性能可分为三大类:非燃烧体 难燃烧体 燃烧体(2)建筑物的耐火极限:所谓耐火极限,是指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所谓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标准,它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者所决定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右表的规定。二、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一)防火间距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右表的
5、规定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且不超过六层的住宅,如占地面积的总和不超过2500平方米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仍不应小于右表的规定。民用建筑与变电所、锅炉房的防火间距(二)消防车道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超过80m。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和占
6、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建筑物的封闭内院,如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mx12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mx15m。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三、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1、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建筑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民用建筑中歌舞娱乐放映
7、游艺场所的设置规定 2、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宜超过上条的规定。注:多层建筑的中庭,当房间、走道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有可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设有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封闭屋盖设有自动排烟设施时,可不受本条规定限制。3、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平方米。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平方米。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局
8、部面积的一倍计算。地下商店的设置要求4、民用建筑中设置商店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 用建筑内。住宅建筑的底层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 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住宅分隔开。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部分隔开。民用建筑中设置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规定5、消防控制室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宜设消防控制室。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 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在建筑物内的底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耐火 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它部位隔开和
9、设置直 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四、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一)安全出口(二)安全疏散距离(三)疏散宽度名词解释安全出口: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封闭楼梯间: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的楼梯间。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并设有防排烟设施)或设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一)安全出口1,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 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
10、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 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二层或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符合下表的要求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有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2、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 梯。九层及九层以下的
11、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且每层人数不超过 30人的单元式宿舍,可设一个楼梯。超过六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和宿舍,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通至屋顶。3、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均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 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 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 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规模较小的观众厅,宜采用接近下限 值;规模较大的观众厅,宜采用接近上限值)4、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
12、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一个。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 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3、2.00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5、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两 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规范另有规定者 除外)。6、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宜设置楼梯间。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超过五层的其它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均应设置封闭 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注: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 设。公共建筑门厅的主楼梯如不计入总疏散宽度,可不设楼梯间。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安全疏散出口的设置要求(二)安全
14、疏散距离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1、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右表的要求。2、房间的门至最近的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如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右表减少5.00m;如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右表减少2.00m。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3、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楼梯间,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右表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从房门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三)疏散宽度1、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观众厅的疏散走道设置
15、要求以及疏散门、楼梯、走道的疏散宽度指标2、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及首层疏散外门的各自总宽度,均应根据疏散人数,按不小于右下表规定的净宽度指标计算。3、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可不小于1m。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宽度不应小于1.40m,紧靠门口1.40m内不应设置踏步。五、建筑构造1、防火墙设置要求2、建筑构件与管道井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
16、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装置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3、疏散用的楼梯间、楼梯和门(1)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它的房间门窗;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等;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在住宅内,可燃气体管道如必须局部水平穿过楼梯间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注:电梯不能作为疏
17、散用楼梯(2)室外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3)疏散用的楼梯和踏步的设置要求(4)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cm。(5)民用建筑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膛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疏散用的门不应采用侧拉门,严禁采用转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二、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二、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2、防火间距、防火间距 3、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三、防火分区和建筑构造三、防火分区和建筑构造 1、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2、建筑构造、建筑构造四、
18、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四、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2、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疏散楼梯间和楼梯 3、消防电梯、消防电梯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电气电气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宜符合左下表的规定 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右下表的规定。3、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一)一般规
19、定1、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2、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3、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4、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平方米;
20、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高层建筑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规定 地下商店的设置规定5、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6、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7、燃油、燃气的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柴油发电机房等的设置规定8、高层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液体、瓶装液化石油气作燃料时的规定。(二)防火间距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
21、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右表的规定两座高层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高层建筑与可燃液体、气体储罐、化学易燃物品库房、厂(库)房、煤气调压站等的防火间距(三)消防车道高层建筑的周围,应
22、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间距不宜超过80m。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x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x18m。
23、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三、防火分区和建筑构造(一)防火分区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3、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
24、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平方米,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4、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第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5、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中庭每层回廊应
25、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平方米,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二)建筑构造1、防火墙、隔墙和楼板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距离要求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2、管道井电缆井
26、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作防火分隔。3、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1.20h;乙级应为0.90h;丙级应为0.60h。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在设置防火墙确
27、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否则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4、屋顶金属承重构件和变形缝5、玻璃幕墙的防火要求四、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一)一般规定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
28、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规范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2、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 送风系统。3、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4、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5、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
29、00m。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右表的规定。6、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7、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8、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右表的规定。9、疏
30、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单面布置房间的住宅,其走道出垛处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10、高层建筑内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其疏散走道、出口等的规定11、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房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
31、12、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0人/平方米计算。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13、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在屋顶平台上的停机坪,距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公用天线等突出物的距离,不
32、应小于5.00m。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每个出口宽度不宜小于0.90m。14、除设有排烟设施和应急照明者外,高层建筑内的走道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设施。15、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自动启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16、建筑物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二)疏散楼梯间和楼梯1、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平方米,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33、4.50平方米。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2、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3、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
34、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4、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5、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规范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6、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踏步要求7、除规范规定以及顶
35、层为外通廊式住宅外的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8、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 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9、每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不
36、应小于右下表的规定。10、室外楼梯要求11、公共建筑内袋形走道尽端的阳台、凹廊,宜设上下层连通的辅助疏散设施。(三)消防电梯1、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一类公共建筑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2、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时,应设1台。当大于1500平方米但不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2台。当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3台。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3、消防电梯的设置规定: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
37、50平方米;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平方米。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平方米;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平方米。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秒计算确定。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建筑防火设计要点一、设计依
38、据一、设计依据 1、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 2、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关城市消防规划的文件等、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关城市消防规划的文件等二、建筑物的分类二、建筑物的分类 1、工程概况:建筑高度、层数、建筑面积、工程概况:建筑高度、层数、建筑面积 2、工程性质、建筑分类、工程性质、建筑分类 工业建筑工业建筑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民用建筑民用建筑多层、单层多层、单层(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高层高层一类一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
39、筑)二类二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主要建筑构件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主要建筑构件(防火墙、承重结构、填充墙、隔墙、楼板、屋顶承重防火墙、承重结构、填充墙、隔墙、楼板、屋顶承重 构件等构件等)的的 耐火性能(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耐火性能(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四、建筑总平面防火设计四、建筑总平面防火设计 1、建筑周围相邻建(构)筑物的性质及防火间距、建筑周围相邻建(构)筑物的性质及防火间距 2、建筑周围消防车道的设置情况、建筑周围消防车道的设置情况 3、高层建筑裙房的设置、高层
40、建筑裙房的设置五、建筑平面防火设计五、建筑平面防火设计 1、建筑平面及竖向布置、防火分区(是否有跨层空间、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建筑平面及竖向布置、防火分区(是否有跨层空间、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2、附设于建筑物内的配套设施(锅炉房、变配电室、通风空调机房、消防控制室、灭火、附设于建筑物内的配套设施(锅炉房、变配电室、通风空调机房、消防控制室、灭火 设备室、汽车库等)的防火设计设备室、汽车库等)的防火设计 3、民用建筑中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地下商店的防火设计、民用建筑中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地下商店的防火设计六、建筑安全疏散设计六、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1、建筑安全出口、建筑安全出口(1)建筑安全
41、出口的数量(房间、每个防火分区、地下室)及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建筑安全出口的数量(房间、每个防火分区、地下室)及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2)疏散楼梯间设计)疏散楼梯间设计 疏散楼梯间形式疏散楼梯间形式普通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普通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 疏散楼梯间至首层和屋顶的设计(在首层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疏散楼梯间至首层和屋顶的设计(在首层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 的位置、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数量)的位置、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数量)地下室楼梯间的设计(在首层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与地上层楼梯之间的防火分地下室楼
42、梯间的设计(在首层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与地上层楼梯之间的防火分 隔)隔)2、安全疏散距离、安全疏散距离(1)房间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疏散距离(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房间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疏散距离(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2)房间内最远一点疏散距离)房间内最远一点疏散距离 3、走道、楼梯、疏散门的宽度、走道、楼梯、疏散门的宽度 4、建筑内人员密集的场所(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的设置位置、面积、最大容纳人、建筑内人员密集的场所(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的设置位置、面积、最大容纳人数,疏散走道的设置、安全出口的数量,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宽度,
43、固定座位的排列、排距等数,疏散走道的设置、安全出口的数量,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宽度,固定座位的排列、排距等设计设计 5、消防电梯设置情况(前室面积、首层距外部出口的距离、电梯载重量、行驶速度等)、消防电梯设置情况(前室面积、首层距外部出口的距离、电梯载重量、行驶速度等)七、建筑构造七、建筑构造 1、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 2、疏散楼梯间、楼梯和门、疏散楼梯间、楼梯和门 3、管道井、管道井 4、玻璃幕墙、玻璃幕墙八、高层建筑避难层、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及其它特殊防火设计八、高层建筑避难层、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及其它特殊防火设计九、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意见九、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44、及改正意见建筑防火设计结课作业要求 选择一套建筑设计方案图(本人的或他人的设计方选择一套建筑设计方案图(本人的或他人的设计方案、建筑实例均可,要求建筑为具有一定规模、功能较案、建筑实例均可,要求建筑为具有一定规模、功能较复杂的公共建筑)复杂的公共建筑),包括总平面图、各层主要平面图。,包括总平面图、各层主要平面图。根据学到的防火设计的主要内容,对该方案进行防火设根据学到的防火设计的主要内容,对该方案进行防火设计剖析,按照计剖析,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要点建筑防火设计要点的格式写出该方案的格式写出该方案的防火设计说明。说明中对该方案图中防火设计未考虑的防火设计说明。说明中对该方案图中防火设计未考虑到的部分或设计错误的部分要指出并提出设计意见,并到的部分或设计错误的部分要指出并提出设计意见,并附必要的补充或局部修改平面图附必要的补充或局部修改平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