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新入伙的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即成为本合伙企业的 (普通/有限) 合伙人。二、新入伙的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三、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四、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五、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后生效。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合伙人:(盖章或签名) 原合伙人:(盖章或签名)注: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