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调租赁合同出租方: 承租方 :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租赁空调型号:1) 1.2匹( 台) 2) 1.5匹( 台) 3) 2.0匹( 台)(二)租赁空调数量: 总计 台。 (三)租赁期限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将空调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前租赁期结束。(四)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租金 元。押金: 元。 此租金包含空调使用费、送货费、安装费、集中回收费。押金退空调时退还。(五)租赁财产的维修承租方在承租过程中,空调的一切故障、维修、更换空调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出租方承担,但是部件及附件缺失由承租方赔偿。
2、(六)空调是大功率电器,请承租方务必保证空调插头、插座接触良好且可靠接地。(七)空调出现故障,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保修后八小时内给予修复,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八)出租空调的回收由承租方电话通知出租方登记,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时间集中免费回收。并退回空调押金。(九)提前退租,押金全额退清。由于空调是节令性服务产品,租金一般不退。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退租空调,减少租金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十)违约责任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盖章): 电话: 地址:承
3、租方(盖章): 电话: 地址: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
4、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
5、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
6、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