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装修合同 工程名称: 签约日期: 承包方: (简称乙方)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 工程达成一致协议。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对本合同所有内容及条款已详尽了解,合同经签署后,即视为对其所有内容及条款确认无误,并愿意遵守执行,放弃对合同内容及条款有疏忽之处作为不执行合同的理由之权力。第一条 工程范围 1工程地点: 2工程方式: 第二条 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小写: 大写:( ),木工进场支付小写: 大写:( ),骏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小写: 大写:( )。2、以上装修工程款全部打入我公司以下人员帐户户名: 帐号: 开户行:
2、 第三条 甲方责任1.甲方应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提供主要材料。2.甲方应负责协调现场的工程问题,主要包括甲方、监理、和其他安装公司的协调等。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4.甲方应保证工程款正常付给。第四条乙方责任1.乙方应文明施工,管理和组织好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正常的施工工作,有责任对已完工程进行保护,并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2. 乙方应安排有资格证和操作证的工人施工,保证工程质量。3. 乙方应安排好施工工具和施工人员并服从甲方的管理。4.乙方负责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于自身安全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如施工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材料、人工以及其他单位要求的赔
3、偿要求均由乙方承担,对耽误的工期以加班或加派人手的方法来赶回工期。5. 如发现现场安装与图纸不符,乙方应该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 本工程由乙方承包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承包队,如发现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乙方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7.要确保工期、承包人要按甲方施工进度调动和安排劳动力,不得推延工期或中途退场。8.甲方要求乙方安排的工人是技术水平较高的工人,不得派出技术素质低以及不满十六岁的工人进场施工。有关特种专业需持证上岗的,其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应上岗书,如无则不得施工。非本地人员不得逗留施工场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工人或终止合同。9.若各工序、材料矛
4、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临时停工。10.乙方必须教育工人不得取走工地甲方任何材料,否则一经发现将罚款10倍。11.乙方教育工人节约及爱护甲方的材料,并合理使用,不得大材小用,要物尽其用,若图快抢工大手大脚用材料所造成材料不合理(即超过定额用量的材料),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不合理损耗材料的全部费用。12.楼层之间材料搬运由乙方负责。13.本工程按上述承包总价不再发生任何费用。14.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施工单位已施工完的工程更改或损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 仲裁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签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将提交相关司法部门仲裁。2.若
5、工程质量不能达到要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将提交相关司法部门仲裁。第五条 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第六条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和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和本合同相互关联同时生效。其A为一次性签订,B为每个工程单独提供。每份均要求乙方进行签字确认。A)工地施工质量条例B) 施工图纸甲方 : (签字及盖章)乙方: (签字及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
6、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
7、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
8、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
9、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