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8 涂料密度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金属比重瓶在规定的温度下测定涂料密度的方法,以克/毫升表示。
本标准适用于静止时能够消泡的油性涂料密度的测定。
本标准引用GB/T6750-86《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eqvISO2811:1974。
1.设备及用品:
金属比重瓶;
天平:精确到0.2mg;
温度计:分度为0.1℃,精确到0.2℃;
水浴或恒温室:能够保持在试验温度的±0.5℃的范围内。
2.比重瓶的校准
2.1在试验前,用蒸发后不留下残余物的溶剂清洗比重瓶,且将它干燥;将比重瓶放置至室温,并将它称重m1(精确到0.2mg)。
2.2在低于试验温度(23±0.
2、5℃)不超过1℃的温度下,在比重瓶中注满纯水。
2.3盖上比重瓶,使留有溢留口开口,严格注意防止在比重瓶中产生气泡。
2.4将比重瓶放置在恒温室或水浴中,直至瓶的温度和瓶中所含物的温度恒定为止。用有吸收性的材料彻底擦干比重瓶的外部。
2.5不再擦去继后的任何物质。
2.6立即称量该注满纯水的比重瓶m2(精确到0.2mg)。
2.7比重瓶容积的计算
按式(1)计算比重瓶的容积V(以ml表示):
m2-m1
V = ────
ρ
式中:m2——比重瓶及水的质量,g;
m1——空比重瓶的质量,g
ρ——水在23℃或其他温度下的
3、密度(见表),g/ml。
水的密度
温度℃
密度g/ml
温度℃
密度g/ml
15
0.9991
23
0.9975
16
0.9989
24
0.9973
17
0.9987
25
0.9970
18
0.9986
26
0.9968
19
0.9984
27
0.9965
20
0.9982
28
0.9962
21
0.9980
29
0.9960
22
0.9978
30
0.9957
3.产品密度的测定
3.1用产品代替纯水,重复2.1-2.6的操作。用沾有合适溶剂的吸收材料擦掉比重瓶外部的残余物,并用干净的吸收材料拭擦,使之完全干燥。
3.2密度的计算:
b-a
ρt = ────
V
式中:b––比重瓶及试样质量,g;
a––比重瓶质量,g;
t—测定时温度,℃;
V—在试验温度下按2.1-2.6规定所测得的比重瓶的体积,ml。
4.注意事项:
严禁加盖后重压金属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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