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服代理协议书
甲方:塔夫瑞(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团服承接具体事项
达成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业务代表进行甲方认可的业务洽谈工作。
二、甲方配合乙方,根据客户的要求,做好图稿设计及资料提供工作。
三、甲方应做好招标书的编制工作和招标样衣的制作工作。招标样衣乙方需付押金。若中标,样衣可退可甲方,押金退还乙方。若未中标,为该投标项目重新制作的样衣不能退回,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仓库借用的样衣在约定时间内,可退回甲方,押金退还乙方。
四、 如果由乙方出面与客户签订合同,甲、乙双方的具体服装定做加工款式以每次加工定做合同
2、为准。
五、 乙方如需量体服务,应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然后再确定具体量体时间。200套以下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200~400套甲方负责来回交通费,其它由乙方负责; 400套以上量体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甲方负责。
六、 乙方应尽量选择甲方现有样版,若需新打样版,甲方则收打样成本费。单笔业务300套以下收1000元,300~500套收500元,500套以上不收费用。
七、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表格中的加工费及用料量进行结算。
1、加工费(标准结算价)明细表
品种
加工费
数量
备注
西服
350元
30套以下
做半麻衬工艺或用进口面料制作西服,需在原价格基础上加收10
3、0元。
320元
30套~100套
300元
101套~200套
280元
201套~ 300套
270元
301套~600套
260元
601套~1000套
250元
1001套以上
女短袖套裙
(一衣一裙)
180元
300套以下
160元
300套以上
西裤
120元
进口面料
60元
500条以下
55元
500条以上
西裙
80元
进口面料
52元
300条以下
48元
300条以上
大衣
220元
100件以下
200元
101件~200件
180元
200件以上
马
4、夹
90元
进口面料
60元
200件以上
200件以下+5元
衬衫(长袖)
29元
100件~500件
少于100件加3元/件,超过500件减2元/件。如需内盒另加5元/件
衬衫(短袖)
27元
100件~500件
2、用料明细表
品种
用料(米)
备注
南方
北方
100套 以上
100套 以下
100套 以上
100套 以下
男西服(一衣一裤)
2.85
2.90
2.90
2.95
3.00
3.05
3.05
3.1
精做工艺
女西服(一衣一裤)
2.70
2.75
2.75
2.80
5、
女西服(一衣一裙)
2.20
2.30
2.35
2.40
男休闲西服上衣
1.8
1.85
1.85
1.9
女休闲西服上衣
1.6
1.65
1.65
1.7
女短袖套裙(一衣一裙)
2.00
2.05
2.05
2.10
男西裤
1.25
1.3
女西裤
1.15
1.20
女西裙
0.65
0.70
男、女马夹
0.60
0.65
背面用里料
0.70~0.80
0.75~0.85
背面用面料
男、女长袖衬衫
1.50
1.60
幅宽144
男、女短袖衬衫
1.30
1.
6、40
男、女长大衣
2.60
2.70
膝盖下面 10~15公分
男、女短大衣
2.25
2.35
膝盖上面 10~15公分
备注:1、男女西服条纹面料或格子面料在上述基础上用料再增加0.05米;
2、男大衣精做工艺每件在上述基础上用料再增加0.1米;
3、男女制式长短袖衬衫根据款式用料另定。
八、甲方根据上述加工费与用料量,按各单位不同的面料价格计算出服装结算价。按合同价为客户开具税务发票,合同价与结算价的差额为乙方毛利。
九、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争取双赢,乙方的年销售量达到2000套以上,在标准结算价的基础上,再给予乙方返利,具
7、体如下:
1、 乙方年销售西服2001~4000套,每套返利5元;
2、 乙方年销售西服4001~6000套,每套返利10元;
3、 乙方年销售西服6000套以上,每套返利15元。
备注:
1.乙方每销售衬衫10件,折算成1套西服;
2.乙方每销售裤、裙、马夹或夏上衣5条(件),折算成西服1套;
3.乙方每销售休闲西服上衣3件,折算成西服2套。
4.返利时间定为年度结束三个月后开始结算,服装款必须全部结清才能结算。
5.如果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及其它违约情况等,都不得享受年度返利。
十、乙方义务:
1. 乙方应按甲方规范并依法代理,不应有违法、违纪行为;
2. 乙方自行租
8、赁办公场所、自行聘用工作人员,乙方人员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雇用或劳动合同关系;
3. 在甲方与乙所开发的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后,乙方有协调、配合甲方对客户的收款义务;
4.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配合甲方开展调查、跟踪、回访等事宜;
5.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品牌、利益及名誉;
6.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收取甲方公司的货款。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就单项业务进行具体的协商约定。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