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雇主(以下简称“雇主”)和以下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就就业补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因签订本协议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中所列示的各项信息均属真实、准确,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第三条 双方约定,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约束。
第四条 甲乙双方互相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不从事任何非法、违法活动。
第五条 甲乙双方互相尊重对方的权益,保持互信互利的原则,不违背公共秩序、公序良俗,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涉及任何政治内容,双方约定协议涉及的事项与政治无关。
第七条 如因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XX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未提出终止申请,则自动延续XX年。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雇主):
签字:
日期:
乙方(员工):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