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甲方:委托方名称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乙方:被征方名称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为保障双方权益,维护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对于甲方需要征用乙方名下的土地,以及对被征用土地所产生的补偿、安置等事项进行约定和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第二条 征用土地范围及目的1. 甲方依据相关规划、项目需要,有权征用乙方名下的土地,征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土地地址及面积。2. 甲方征用土地的目的是(具体描述征用土地的用途,例如:建设工业园区、改善市民生活
2、等)。第三条 征用土地补偿1. 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土地被征用后的补偿费用。具体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如下: (1) 土地补偿费用为人民币具体金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乙方收到补偿费后,应即刻办理土地过户手续。2. 乙方承诺,对于所收取的补偿费用及时、合法地支付相关税费和费用。第四条 安置补偿1. 甲方将根据乙方被征用土地的具体情况,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安置,确保不影响乙方的正常居住、工作等权益。2. 安置方式和条件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实施。第五条 争议解决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如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披露给第三方或使用于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目的。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2.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的增、减或修改,应经甲乙双方的书面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征方):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