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安全协议(宁车施协7号)甲方: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车务段乙方:宁夏万银土建路基工程有限公司乙方计划在大沙沟车站进行道床清筛施工,为了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期间人身安全和运输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运营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和宁东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执行。一、工程概况1、施工地点:大沙沟车站K3+530K4+1502、施工项目:道床清筛 3、施工起止日期:2014年5月1日至施工结束。二、施工安全责任1、乙方影响行车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内进行,天窗施工需按规定提报计划,乙方施工作业前凭批准的施工计划到大沙沟车站进行
2、登记要点,在得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后方可开始施工,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销记。2、乙方在大沙沟车站须设驻站防护人员。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由甲方车站值班员交乙方驻站防护人员,驻站防护人员负责交乙方施工负责人。驻站防护人员要坚守岗位,离开车站运转室时必须得到车站值班员的准许,保持与施工现场通讯畅通。3、乙方施工完毕销记前,要检查确认各种设施、设备不侵限、道床路基恢复原状,符合开通行车条件后方可销记开通。4、没有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乙方不得进行有影响行车的施工。乙方无命令施工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三、安全措施:1、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准穿戴红绿色衣服,要加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作业标准教育和培训,
3、无施工时不得随意进入车站站场内,因施工需要必须进入站场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跨线搬运工料或横越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该机车、车辆较远处通过,不得在运行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严禁钻车、翻越车辆、提开车钩。2、禁止在站场各股道之间穿梭。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3、施工过程中,施工负责人要加强对现场管理,严禁乱扔废弃物。4、施工完毕,乙方的施工设备、机具、材料、工具必须堆放到距钢轨头部外侧3m以外并堆放牢靠固定,严禁料具侵入铁路限界。5、施工结束,乙方要及时清理遗留在站内的废料垃圾,保证车站的环境卫生。6、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行车及其他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7、施工期间,乙方如违反本施工安全协议或宁东铁路天窗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进行全面整改后,乙方方可恢复施工。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至施工完毕时终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