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含小作坊)监管要点授课人 xxx2v一、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 规 v二、严格市场准入v三、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v四、把握好小作坊监管v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把握的原则3一、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负监管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4 1、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一方面,要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包括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等权利;另一方面,也要承担履职不到位、越位、错位而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5 2、要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
2、点是督促其建立完善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包括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食品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情况记录、食品安全培训档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生产经营制度和食品安全控制措施,食品召回制度,并开展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要求企业报告各种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没有依法建立并遵守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6二、严格市场准入(一)把好初审关、做好受理工作 按照“权责一致、层级负责”的原则,区县局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第一个环节,工作好坏直接关系整个许可工作的质量,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好受理工作。7 一是要确保企业申请材料的质量。这既是对企业的要求,也是对区县局的要求,希望相关监管人员既要熟悉通则和相应的
3、细则等业务知识,也要确保申请书填写规范、材料报送完整。8 二是要依法严格受理程序、规范受理行为。如对企业应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无关的材料、受理决定书与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发放等。9 三是注重工作时效,包括材料及时报送市局、及时向获证企业发放QS证。10 四是当好观察员,严格现场监督。严格履行作为观察员的职责,确保核查工作公开、透明、公正,不越权发表意见干涉核查组的工作。11 五是当好指导员,加强引导帮扶。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要通过上门指导、跟踪帮扶等措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12三、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一)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获证企业主要应承担10项责任和义务:u承担食
4、品安全的主体责任;u建立进货、销售台帐;u建立生产、检验等各种记录;u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u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备案;u委托加工备案;u索取安全评价报告;u不安全食品召回;u重新生产申请;u年度报告。13 重点要注意对企业持续保持获证条件、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委托加工备案等行为的监管。14(二)实施分类管理 按企业和产品的风险情况,划分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15 乳制品、白酒、饮料(含瓶、桶装饮用水)、方便榨菜、肉制品等高风险和传统特色食品等均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16(三)监管措施 一是建档。要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并实时将后续监管情况和处理结果的各类记录及时整理,纳入企业档案,
5、准确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等情况。17 二是巡查。u三个到位:频次到位、检查到位、处理到位。18三是执法检查:在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有举报的、有关部门移送的、同级政府或市局交办的、其它及时有效进行依法处理。19 四是监督抽查。要突出重点,一要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的地区作为重点监督范围,二要将B级和C级企业生产的食品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三要将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项目或反映产品特征性能的项目作为重点检验项目。20 五是年度报告审查。要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年审工作。21 在实施年审工作中,对A级企业可仅进行企业书面报告材料的审查
6、对B级企业以对企业书面报告材料审查为主,可对部分企业现场条件进行核查;对C级企业应当将书面报告材料审查和企业条件现场核查相结合,必要时还应当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年审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拒不按规定进行年审或者虚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申请内容的,按年审不合格处理。22 六是回访。回访是监督部门对获证企业存在问题或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实施的核查,应当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及时实施。针对生产许可和年审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进行的回访,可组织专家参与相关具体工作;针对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的回访,应有执法人员参加。回访中发现新问题的,应立即提出新的整改要求;发现企业原问题仍然存在的,应责令企业停产
7、整顿,直至符合要求。对获证企业的回访应填写回访记录,详细记录回访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23 七是严格后处理,严厉追究企业责任。对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应区别情况,可采取帮扶、限期改正、抽查检验、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移送相关部门等不同措施进行处理。24四、把握好小作坊监管 根据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小作坊。25(一)明确小作坊的定义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26(二)小作坊监管的原则及具体措施 坚持“全面监管、分类实施、重心下移、打扶结合”的原则。具体措施
8、为:普查建档、目录管理、条件改造、生产报告、从业培训、公开承诺、限制销售、日常巡查、产品检验、定期公示、添加物质备案、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区域整治、依法查处等。27(三)、正确理解农产品初级加工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国家标准GB/T4754-2002的注释本,下同)规定:农产品包括农民家庭兼营或收购单位对收获的各种农产品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产品,28 以及其他与农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如对农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
9、量包装等加工处理后得到的产品。因此,来源于农业,未经加工或者经过初级加工的可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不应纳入食品生产环节监管。29(四)食品生产环节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产品大批量生产;二是产品往往预包装,保质期要求较长;三是其销售对象为食品的经营者而不是最终消费者。30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把握的原则(一)坚持依靠政府,做好部门之间衔接和沟通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向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通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推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特别是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31(二)坚持依法行政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当坚决贯彻依法
10、行政所包含的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优先原则、依据法律原则、责权统一原则,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321、职权法定原则。即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行政机关的职权是,凡法律没有授予的,行政机关就不得为之。法律禁止的当然更不得为之。否则就是超越职权。职权法定,越权无效。332、法律优先原则。法律规范有多种形式,不同形式的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有位阶层次的,依此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法律优先原则是指法律在效力上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具体包含以下三方面涵义:34第一,在已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其他法律规范,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凡有抵触,都
11、以法律为准。法律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立法法第七十九条)。35第二,在法律尚无规定,其他法律规范作了规定时,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出规定,法律优先,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服从法律(立法法第十一条)。36第三,应当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立法法第五十六条)。373、依据法律原则。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依据法律。依据法律原则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尤其是影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作出。这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384、权责统一原则。行政职权包括权和责两个方面。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的职权,它是公权力,不仅是可以行使,而且是必须行使,不能放弃。为了保证行政机关能够严格依法行政,必须贯彻权责统一原则,使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不履行的,就是失职,就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使依法行政原则得到彻底的贯彻执行。39(三)抓住重点,科学监管u重点问题:食品添加剂及添加非食用物质u重点企业:地方特色食品、供应量大面广 的大宗食品u重点行业:高风险食品行业 u重点区域:企业集中、问题较多40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