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协议协议编号: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前提,为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合作,开展基层医疗服务。1.2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共享医疗资源、合作开展医疗活动、互相提供卫生信息、共同研究推广医疗技术等。第二条 合作方式2.1 双方将积极开展沟通及交流,建立合作机制,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2.2 双方
2、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作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并在书面协议中载明。第三条 义务及责任3.1 甲方责任:3.1.1 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人力资源支持,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3.1.2 积极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为乙方提供协助和指导。3.1.3 共同制定医疗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的提升。3.2 乙方责任:3.2.1 积极参与合作项目,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3.2.2 保障医疗服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相关手续及材料。3.2.3 遵守甲方制定的医疗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的提升。第四条 保密责任4.1 双方对于在合作期间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医疗隐私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4.2 双方承诺
3、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保密信息。4.3 除非经过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商标、证件、宣传资料等。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果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5.2 如果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尽力采取其他措施弥补损失。第六条 协议效力6.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6.2 协议期满前,双方如有变更意愿,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6.3 本协议经双方正式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附件:(根据具体情况可加入协议补充条款)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