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业定期存款合同书 合同编号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乙方: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特别承诺 1、甲方同意将一定的人民币资金定期存入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专用的账户中。 2、乙方同意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金额占用甲方对乙方核定的授信额度。 二、同业存款金额及存期 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将人民币 整 (¥ )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账户中,存放期限 个月,到期日为 年 月 日。三、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经双方协商,甲方存入乙方的上述人民币资金按年利率 执行。四、存款凭证1、在甲方资金到达甲方在乙方开
2、立的人民币账户后,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开立定期存款证实书。2、甲方须在乙方预留相关印鉴,以便资金的支取。五、计结息方式和本金支取方式1、乙方同意对甲方存放的资金自到账日开始计息,每个季度末月21日前(含21日)乙方应将当期利息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户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账号:大额支付号:2、同业存款到期后,甲方向乙方出示本合同、定期存款证实书和相关授权文件,乙方本着审慎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相应文件进行审查。3、在乙方对甲方相关文件以及甲方预留印鉴审查无误后,乙方应为甲方全额支付支取本金及利息并协助办理销户。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
3、一个银行工作日还本付息,顺延期间仍按原定利率计息不变。本金到期后,应与最后一期利息以转账方式一并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户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账号:大额支付号:六、存款合同的变更及挂失处理1、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合同的,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变更或增减的条款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有效附件。 2.甲乙的定期存款证实书遗失或印鉴遗失、毁损,必须持本行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乙方受理后,挂失生效。七、违约处理 1、乙方保证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乙方按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
4、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2、因法律法规或管理部门政策的变化及发生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无须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保密责任 除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双方有约定的情况外,双方对协议存款的利率、金额均负有保密义务。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十、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的任何协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公诉。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书自双方加盖公章且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后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
5、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存款本息完毕日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中国银行支行 致:(先生女士) 由于()在我行实施的融资业务中为银企双方的融资商务活动起到重要作用,我行按双方的要求为您开出承诺,当融资款进入我行交割完毕后,我行将按融资单位开给您在承诺书上的奖励金额(按融资款的)一次性当日支付到您指定的帐户或卡号上,支付方式按您当日提出的要求执行。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履行以上承诺,我行无条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签发银行: 地址:邮编:行号:电话: 传真:电传号:主办官员: 职务: 银行行长: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