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汽车买卖协议(声明:1、生成后格式为Word,无Logo、无水印;2、本声明文字可在下载后自行删除;3、生成过程中的提示,仅是基于通常情况下合同条款的示范,不能视为是米律的指导意见;4、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米律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才使用,米律就在线生成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1 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最近一次年检时间:行驶公里数:车辆使用性质:1.2
2、车辆相关凭证详见附件一。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2.1 本车款为(不含税费或其他费用)为人民币(币种下同):元(大写:)。2.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向甲方支付车辆款项的20%即元(大写:)作为定金,该定金可充抵车款。在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余款。2.2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开户名称:账号:2.3 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全部由负担。2.4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详见附件一),并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2.5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
3、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3.1 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3.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3.3 乙方应对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并审验相关文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3.4 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3.5 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3.6 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
4、者质量故障,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车辆的具体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4.3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总额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迟延履行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4.4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车款总额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履行经甲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4.5 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
5、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通知与送达5.1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以传真、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发送。以传真、电报、电传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发送当日为送达日,以邮资预付的挂号信件,特快专递寄送的,签收日为送达日。5.2 双方确认本协议所列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均由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联系方式改变的应在7天内书面告知对方。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第七条 其他事项7
6、.1 其他约定:7.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负任何责任。7.3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4 本合同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5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转让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7.6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7.7 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订地址:签订日期:附件一:相关文件主要是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交强险及其他相关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