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光字制作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一、 广告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2、项目内容: 3、承包方式: 制作生产 4、制作工艺及规格: 附方案 5、质量标准: 附方案 二、广告项目工期工期:制作时间为 个工作日,以收到甲方的首付款开始为制作工期。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无法施工,工期顺延。三、合同价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 元整),(此价格含税金、运输、安装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 元(大
2、写: 元整)做为预付款,乙方生产完成出货前将货品清单和实物照片发给甲方确认后,出厂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 元(大写: 元整).四、双方责任及义务1、前期甲方和乙方签定设计合同的,乙方应在制作合同签定两天内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图纸、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经批准后实施。2、如果制作合同签定前没有和乙方签定设计合同的、甲方也没有完整的设计方案,甲方应给乙方留出设计时间及现场考察时间这之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五、保修与维修工程保修期为 1 年,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需由甲方出具书面文件)之日起计算。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24小时内(限武汉市内)进行维修。保修期内,其保修费用由乙方负
3、担;保修期过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维修成本费。 六、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的,应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每超过一天,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超过十天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七、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它约定1、本合同壹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效力。2、本合同总价款,包含附件中清单及设计图纸中所有项目,因现场原因造成的增项及方案改动造成的费用,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