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确保监控系统设备正常使用,委托乙方负责现有监控系统及周边设备的维修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维护协议: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选择续约或自然解除合约: 二、服务内容 监控系统及周边设备定期保养、故障排除 三、服务要求 1、乙方为保障甲方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将指定技术人员为甲方服务。 2、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赶到甲方公司尽快排除故障; 3、当甲方系统故障需要更换时,乙方应以最低市场价提供配置,并负责安装
2、甲方亦可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自行购买配件,乙方应提供免费安装调试。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配件,乙方将保修一年。(如有特别注明,则另行协商)。 5、乙方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定期(每月最少提供一次)上门进行保养维护 及优化作业 6、乙方做好相应工作后应有相关记录回执,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费用 的依据。 7、若合同以外通知的特殊作业(如搬家线路重布等)等由乙方另行报价。 四、 维护费用: 甲方监控系统需维护项目有:东郊水厂、龙湾店水厂、西郊水厂、自来水营业厅、自来水宿舍区、大禹厂区,网络摄像机47台,模拟摄像机30台,球机12台,其他配件与摄像头数目成正比。 综合以上资讯,经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每年向甲方收取维护费0.00RMB。 五、支付方式: 维护费乙方按年结方式收取。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硬件或软件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故障 现象等信息,以便乙方能迅速分析与处理故障; 2、甲方不得随意拆卸及改变设备的其他连接,不得由第三方介入本合 同内的服务; 3、乙方在为甲方软、硬件维护的过程当中,如碰到软、硬件(保修期 外或保修范围外)寿命终止或无法维修时,甲方需出资购买新件;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服务过程当中提供违法服务; 5
4、维护过程中,甲方有重要数据需要保存或处理,应先告之乙方,否则乙方因不知情造成重要数据丢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但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损失的数据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恢复;如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数据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恢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必须优先考虑在乙方购买监控系统同边耗材,以保证乙方之利益及避免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现象。 (2) 乙方责任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为甲方的商业数据保密,不可泄露第三方知道;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技术咨询,积极协助甲方定购办公所 需日常易耗品及维修配件等,提供硬件市场行情指导报价,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新产品; 3、乙方在维护
5、过程中需满足甲方的正当要求,保障监控系统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 。单方面解除或变更本 合同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6、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
7、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
8、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
9、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
10、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