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授权委托书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世界客属文化交流中心项目部:
我司与贵司于2009年12月2日签订的世界客属文化交流中心 工程项目1#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我司授权袁少兵(性别 男,出生 1980年7月13日,住址 安徽省霍邱县叶集镇瓦房村湖东组022号,身份证号342423198007130573)代表我司履行本合同应由我司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款项(含现金)、结算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温州市长宇工程机械经营部
2、 2009年12月2日
授权委托书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世界客属文化交流中心项目部:
我司与贵司于2009年12月2日签订的世界客属文化交流中心 工程项目2#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我司授权袁少东(性别 男,出生 1984年11月6日,住址 安徽省霍邱县叶集镇瓦房村湖东组022号,身份证号342423198411060714)代表我司履行本合同应由我司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包括
3、但不限于收取款项(含现金)、结算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宁德市安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日
授权委托书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我司与贵司于2010年4月26日签订的世界客属文化交流中心 工程项目3#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我司授权袁少兵(性别 男,出生 1980
4、年7月13日,住址 安徽省霍邱县叶集镇瓦房村湖东组022号,身份证号342423198007130573)代表我司履行本合同应由我司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款项(含现金)、结算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浙江华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我司与贵司于2011年3月1日签订的世界客属
5、文化交流中心 工程项目1#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我司授权袁少东(性别 男,出生 1984年11月6日,住址 安徽省霍邱县叶集镇瓦房村湖东组022号,身份证号342423198411060714)代表我司履行本合同应由我司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款项(含现金)、结算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福建省三明华丰机械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
6、
授权委托书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我司与贵司于2011年4月1日签订的世界客属文化交流中心 工程项目2#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我司授权袁少东(性别 男,出生 1984年11月6日,住址 安徽省霍邱县叶集镇瓦房村湖东组022号,身份证号342423198411060714)代表我司履行本合同应由我司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款项(含现金)、结算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福建省三明华丰机械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