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工程师聘用协议甲方:聘用方 :大元投资集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乙方:受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总经理会决议,并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总工程师。就聘用有关事宜,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一、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总工程师,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二、聘用时间期限至本聘用协议解除为止,无聘用期限。三、聘用薪酬及支付聘用薪酬为 20 万元 /年。1、月基本工资标准12000元以现金方式,由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2、剩余年薪作为年终考核预留金,按甲方责任状考核标准发放。四、双方责任甲、乙双方除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外,对双方具体
2、的责任与义务约定如下。(一)甲方1、负责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及食宿场所。2、按约定的薪酬标准,按时支付给乙方。3、赋予乙方工作中应该具有的权限,有利于乙方开展工作。4、对相关工程的某些想法、做法等及时的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对相关工程作出相应的变更调整。(二)乙方1、保证按甲方砼生产和外加剂生产要求,为甲方提供及时、必要、有效的技术服务。2、负责甲方涉及的砼生产和外加剂生产的技术、质量工作的总体控制,确保产品质量达到优良要求。聘用期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3、负责审核项目 、审批项目专项技术方案,参与销售合同评审和重点工程、重点施工部位、关键工序及季节性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
3、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和产品出厂、原材料进厂的质量把关。4、负责组织技术资料的审核、移交、上报存档工作。5、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鉴定和处理。6、负责本公司关于技术部分的审核、鉴定。7、在降低成本、提高工效、技术革新、保障安全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8、工作时间除按照甲方单位正常的作息时间,可根据生产需要灵活安排,但不能影响生产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确认。五、 协议解除 尽管本协议中有相反的规定,但公司可以出于以下任何理由终止本协议 :1)重罪的定罪,任何道德败坏的行为,或者导致监禁的犯罪行为,2)任何偷窃、诈骗、欺骗或者伪造任何雇佣或公司记录的行为,3)不适当的泄露公司机
4、密或者专有信息,4) 任何有损公司声誉或者业务的行为,5) 失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公司分配的任何适当职责,在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提供适合的改正机会后,仍没有或不能纠正此类错误或能力,6)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并且在接到要求改正的书面通知 7 天后仍没有改正,7)在经营过程中严重不能胜任职务,8)长期未经允许的缺勤,9)非法占据公司业务机会,10)在履行职责方面渎职, 侵吞公司资金或财产;在代表公司达成的任何交易中牟取或企图牟取个人私利;向公司虚报业绩;在公司场所或公司所属场所内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的活动。当因为某种原因终止本协议时,公司除了支付截止到终止之日的基本薪水之外,将不再对乙方负有任
5、何进一步的责任。乙方提出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通知。六、协议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工作期间的甲方财物、文件资料 等,进行清理核实后,甲乙 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造成质量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 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按时支付乙方薪酬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沧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留存。甲方(签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6、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
7、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
8、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
9、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