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重点新产品技术鉴定证书 赣科新鉴字[ ]第 号 新产品名称: 完 成 单 位: (公章) 鉴 定 形 式: 组织鉴定单位: (公章) 鉴 定 日 期: 鉴定批准日期(有效期三年):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二ΟΟ七年制 填 写 说 明 1.本证书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格式,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内容、增减证书中栏目。 2.编号:指江西省科技厅按年度组织鉴定的顺序编号。(如江西省科技厅2003年度组织鉴定的项目
2、编号为赣科新签字[2003]×××号)。 3.成果名称:指申请鉴定时经组织鉴定单位审查同意使用的新产品名称。 4.新产品完成单位:指承担该产品试制任务的单位。由二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由新产品生产销售所在地单位负责填写,参加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5.组织鉴定单位:指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6.鉴定形式:指该项目新产品鉴定所采用的鉴定形式,即会议鉴定、检测鉴定或函审鉴定。 7.鉴定日期:指该项新产品通过专家鉴定的日期。 8.鉴定批准日期:指组织鉴定单位签署意见的日期。 9.简要技术说明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 (2)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写明合
3、同要求达到的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或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所规定的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与产品实际达到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对比数据)。 (3)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性能指标比较数据。 (4)产品的创新性、先进性及实用性。 (5)作用意义(新产品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 产品推广应用前景与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 (2)产品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11.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来源:指按照江西省重点新产品鉴定申请表要求提供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有关批件和标准应指明来源。 12.鉴定意见:会议鉴定是鉴定委员会形成的鉴定意见;检测鉴定是国家或省有
4、关法定检测机构出具有“检测结论”(含必要时聘请3至5名专家提出的综合评价意见)。 13.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由新产品完成单位填写。填写内容与《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中的主要研制人员名单基本相同。 14.鉴定委员名单:采取会议鉴定时,由参加鉴定会的专家亲自填写;采用检测鉴定、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根据专家在《检测鉴定检测报告》中的“专家评价意见”及函审件“专家评价意见”填写。 15.主持鉴定单位意见:由受委托负责主持该项新产品鉴定工作的地、市科委或省直厅、局、总公司填写,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16.组织鉴定单位意见: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填写,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
5、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新产品鉴定专用章”,鉴定证书生效。 简 要 技 术 说 明 及 主 要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推 广 应 用 前 景 与 措 施 主 要 技 术 文 件 目 录 及 来 源 鉴 定 委 员 会 专 家 测 试 报 告
6、 测试组长: 签字 成员: 、 、 、 年 月 日 鉴 定 意 见 鉴定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年 月 日 主 持 鉴 定 单 位 意 见
7、 主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组 织 鉴 定 单 位 意 见 主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新 产 品 完 成 单 位 情 况 序号 完成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通信地址 隶属省部 单位属性 1 2 3 4 5
8、 注: 1、完成单位序号超过5个可加附页。其顺序必须与鉴定证书封面上的顺序完全一致。 2、完成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不得简化,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3、详细通信地址要写明市(地区)、县(区)、街道和门牌号码。 4、录属省部是指本单位和行政关系隶属于省、或哪一个部。并将其名称填入表中。如果本单位有地方/部门双重隶属关系,请按主要的隶属关系填写。 5、单位属性是指本单位在1.独立科研机构 2.大专院校 3.工矿企业 4.集体或个体企业 5.其他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栏中选填1.2.3.4.5.即可。 主 要 研 制
9、 人 员 名 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对新产品创新性贡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0、 15 鉴 定 委 员 会 名 单 序号 鉴定会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职称职务 签 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