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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申办流程图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或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均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办证需提供材料:
1、《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三份;2、《残疾评定表》一式三份;3、二寸免冠近照3张;4、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
残疾特征明显,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直接填写评定表;
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到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
初审、填发:
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
2、和指定医院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对于信息虚假或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对于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级残联审核批准。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填发人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
审核、批准、备案:
市残联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对于符合规定者,予以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发放、备案:
县级残联发放市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领取、保存:
申请人到县级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本人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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