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金退款协议
甲方:太原市旅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号:140106200049209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于_年_ 月_日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该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已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现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租赁关系退还该合同项下保证金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_年_ 月_日将所租车辆“大众捷达1.6L(手或自)动时尚型”车辆,其车牌号____,发动机号___,底盘号___,交还甲方(开回甲方公司)。
2、二、甲方及时接收车辆并检查确认乙方在租赁期间:
(一)车辆是否有损坏或丢失,随车证件是否齐全;
(二)乙方是否已缴纳应缴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罚款);
(三)乙方是否有违约行为。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在租赁期间车辆及随车证件齐全无损坏,无未缴款项,无违约,则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有车辆及随车证件损坏或丢失,则甲方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停运损失及证件补办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
如乙方存在未缴纳的款项,则甲方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后将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
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违约,则按照《汽车租赁合同》计算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将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
3、三、若甲方在接收车辆并检查确认以上事项完成后十个工作日没有退还乙方车辆押金,则赔偿乙方违约金__元(大写:_____)。
四、保证金退还明细:车辆维修费__元,证件补办费__元,停运损失__元,乙方未缴款项__元,乙方违约金__元,其他费用__元,扣除以上费用后剩余保证金__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太原市旅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经办人: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时间: 年 月
4、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
5、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
6、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
7、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