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物维修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拥有合法的租赁权;
2. 乙方希望享受租赁物提供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 租赁物:
甲方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约定,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的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
规格:
数量:
1.2 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月/日止。甲方同意根据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达成。
第二条 维修责任
2.1 维修义务:
2、
乙方同意对租赁物按照以下约定负责维修、保养、维护:
- 准时对租赁物进行定期的检查、保养,并及时处理维修、更换损坏的部件。
- 负责提供乙方员工的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操作租赁物,并按照操作规范使用。
- 对租赁物因正常使用造成的故障进行及时修复,确保租赁物长期、有效地运行。
2.2 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维修配件、人工费等。
2.3 维修标准:
乙方应确保租赁物在维修过程中符合以下标准:
- 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 使用原厂配件进行维修,确保租赁物性能、品质不受影响。
- 维修后,租赁物应操作正常、安全,符合甲方所提供的
3、技术参数、标准。
第三条 保险责任
3.1 乙方责任:
乙方应自行购买保险,确保租赁物在租期内的安全使用。乙方应对租赁物承担全部维修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违约处理: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五条 不可抗力
5.1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协商解决。
第六条 协议修改和终止
6.1 协议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2 协议终止:
本协议履行完毕或终止时,双方应退还租赁物。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仲裁:
因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同意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解决。
第八条 法律适用
8.1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就相同事项达成的口头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