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项目融资合作协议甲方:* 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地址:*乙方: 证件类型: 号码: 联系方式:地址:甲方拟于近期启动一网络项目(*)并设立对应网络公司(下称:项目公司),现为补充项目公司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发起并正常运营,特进行本次融资,具体协议如下:一、项目简介:项目归属互联网电子商务大类,项目运行模式由甲方自行研制,项目平台能够提供出诚信、透明、稳定、互惠、速易等特点的服务,同步支持中国区厂家与厂家、厂家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网络在线交易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取得合法收益。二、本次融资额:*万元人民币,占*项目公司普通股份(所募资金甲方承诺全部作为项目
2、公司运营发展经费;预计项目公司设立并正常运营*个月内,乙方可全部回收本次投入本金)。三、乙方授权甲方全权负责项目公司整体运营,乙方不参与日常运营;项目公司日常运营中若产生法律纠纷或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解决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四、甲方义务定期向乙方通报项目公司运营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发起帐目查阅等,行使股东正当权利,但乙方不得以此干涉项目公司日常运营。五、预定在项目公司设立并运营满*个月起,每季度会计结算后*日内完成股东分红,每次可用股东分红资金的*优先用于乙方回收本次投入本金,直至全部回收为止;具体分红方案以实际为准。六、因甲方运营策略失败造成项目公司破产倒闭时,乙方仍未全部回
3、收本次投入本金,则项目公司破产清算结余优先用于乙方回收本次投入资金,差额部分(不计利息)自动转为甲方对乙方的直接债务,按*年期限每月返还,直至补足差额为止;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项目公司破产倒闭,项目公司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七、甲、乙方不得在未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单方向项目公司引入其他股东;乙方在项目公司运营过程中不得单方撤资;甲、乙方如要解除或减持项目公司股权仅限在项目公司设立满*周年后以股权转让等退出方式进行;甲、乙方拥有项目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追投权。八、自本协议正式生效日起3日内,乙方须将投资款12万元人民币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确认收到该款起60日内完成公司注册事宜。九、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十、甲、乙双方知悉本协议各条款无异意下签订,本协议各条款约定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造成的一切负面后果。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传真件均有效,内容涂改无效;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