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为甲、乙双方建立物料采购关系,规范甲、乙双方的采购流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相关条款如下,供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2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手册、其他技术资料及材料。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提供的辅助服务。 1.4 “甲方”系指西安市亚宝
2、制药机械厂;“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丙方”系指甲方本次采购货物的最终用户。 1.5 “协议”系指本协议,“订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性能 2.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应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2 若甲方未提供具体的技术性能的相应说明,则乙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适用标准和规范供货。 三、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或丙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
3、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2 每个包装单元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凭证和其他必要文件。 五、订单及交货 5.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安排供货。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订货。乙方供货不得超过甲方订单所列总量,否则多发的部分视为乙方无偿赠与甲方。 5.2 甲方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订单。 5.3 除甲方事先同意调整外,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按时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按时交付,每延迟一日乙方应依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
4、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相应违约金在应支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 5.4 乙方应当将本合同标的按时交付甲方指定的接收人(见具体的设备订货单及专用条款),由接收人本人签收。由任何其他人代为签收的无效,视为乙方未交付。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 5.5 接收人签收的送货单等材料仅仅表明甲方收到货物,不能用以证明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等。数量、质量检测报告应由甲方另行出具。 5.6 甲方接收人发现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有明显的瑕疵、残缺、短缺等情况,有权拒收。甲方接收人将此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六、价格及付款 6.1
5、每笔订单中货物的单价按照订单约定的价格为准。 6.2 具体的付款方式由双方在订单中约定。 6.3 本合同下所有订单以人民币付款。对于每笔付款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经审核合格后付款(预付款除外): a. 发票原件; b. 甲方指定接收人的收货签单; c.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以及必要的检测报告。 6.4 发票要求:乙方开具的必须为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发票需能通过国税局相关网站认证或者提供发票登记薄复印件,开票单位必须为本合同签订单位。发票需体现货 物明细,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有必要的信息。发票需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如发票出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发票,
6、乙方不配合的甲方有权进行 按合同总额10%的扣款处理。 七、附随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 乙方应在质保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更换、维修,但是该服务并不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7.3 如货物中不包含任何需要调试或试车的,则有关调试和试车的服务自动免除。 7.4 如货物需要安装的,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保证 8.1自货物最终验收之日后计算,本产品保修两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8.2在质量保证期内或经有关部门检验,货物的质
7、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是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3 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应在三小时内响应,六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24小时内解决疑难问题。确实需要一定供货周期的特殊部件更换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延长时间。 8.4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5 乙方因供货质量问题给甲方和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责任事故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和丙方损失,构成责任事故的,由司
8、法机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九、检验 9.1 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 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的背面。 9.2甲方将在合同的交货现场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数量、表面与合同约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单,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拒收货物的,货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的隐蔽瑕疵或者功能缺陷,甲方有权于发现时随时要求退还。 9.3 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造成交货延误
9、的,按照逾期交货处理。甲方退货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通知后5日内返还货款。十、索赔 10.1甲方有权根据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0.2.1甲方选择退货的,应退还已付货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0.2.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和丙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降价供货。 10.2.3用符合要求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等新材料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
10、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甲方和丙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十一、交货延误 11.1乙方应按照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合同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
11、偿损失的权力。 十二、违约责任 12.1 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该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 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1%计收,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交货义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 30%。乙方延期交货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12.2 乙方应当赔偿的损失,应当包括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十三、不可抗力 13.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
12、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3.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使用单位,并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除甲方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60天以 上或继续履行合同会对甲方造成较大损失,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十四、税费 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
13、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争议解决 15.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六、终止合同 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合同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通知自发出时生效。 16.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16.1.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4天
14、内,或经甲方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16.1.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6.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的部分。 十七、权利义务转让 17.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 甲方盖章必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分公司公章;项目章等其他形式盖章视为无效。 18.3本协议一式四份,以
15、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十九、双方承诺,已详细阅读本通用条款,并同意遵守该通用条款。篇二:采购合同执行管理规定1.0目的: 为了进一步严格合同执行力,加强供应商管理,控制采购成本,特制定采购合同执行管理规定。 2.0 适用范围: 本规定内部定适用于公司采购流程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外部适用于供应商管理。 3.0定义:无 4.0权责: 4.1 采购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及解释 4.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核准 4.3 相关部门依本规定严格执行,并根据执行情况依规定处理 5.0内容: 5.1规范合同条款,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执行情况依合同条款处理。 5.2合同中应明确
16、规定采购数量、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税率、提货方式、出厂 检验报告等必要项目。 5.3 采购数量规定 5.3.1 原则上采购数量严格按照合同数量执行。 5.3.2小包装辅料方面,具体执行依采购量大小,允许有少量正负偏差的情况, 偏差数直接写在合同条款里,结算时按实际入库数量结算。 5.3.2对于以过磅结算的直接生产辅料,以我司过磅数量为货款结算标准。财务 部需提供地磅过磅单给采购部,到货入库时,对于整包或整桶的生产辅料,储运部仓库部门需将入库包数或桶数以及入库吨数一起提供给采购部,包数或桶数作为采购数量控制依据,吨数作为与供应商结算时的依据。 5.4 采购到货日期规定 5.4
17、1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到货日期执行,不按规定执行的依合同条款给予惩 罚。由于实际执行变更等原因,以不影响工厂运转为前提合理安排。 5.4.2 因下述不可抗力造成到货延期等情况除外:并在合同结算时注明。 5.4.2.1 天气原因(雨/台风/等) 5.4.2.2 我方原因(仓容/要求推迟到货/生产安排等情况) 5.4.2.3 退换货等原因造成的到货推迟 5.4.2.4 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 5.4.3 在不影响工厂运转的前提下,采购部有权要求供应商在不能按规定执行时 要提前与我司沟通,采购部要知会相关部门,在合同结算时注明。 5.5 不合格品处理规定 5.1原则上不合
18、格品直接退货或换货。 出现让步接收的情况以不影响使用为前 提,不会造成公司利益损失为原则。 5.2 如果出现让步接收情况,必须填写不合格品处理申请单,按流程审批,通 过后方能执行。 5.3 让步接收审批流程: 由品管部建议 财务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6.0 附件 《不合格品处理申请单》篇三: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南京天天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5.05.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产品,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 关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经销区域权限:甲方供给乙方的具体商品(详见供货价目表),销售区域为南京市行
19、政区域所辖市场。 二、 订单确认:乙方向甲方传递采购订单的方式为电子邮件或者电话通知甲方。甲方在 接到乙方采购订单后一日内回复乙方,若甲方在一日内不作回复,视为甲方确认。 乙方可在甲方发货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取消订单,但必须事前书面通知甲方 更改内容。 三、 价格调整: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货物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5%),甲 方调整供货价格,应提前_3__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四、 退换货:如遇乙方的库存有滞销品产生,甲方应给予滞销金额的%退换货支持。 五、 交货日期: 甲方须在双方确认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如遇特殊情况推迟送 货的需提前2个工作日以
20、邮件形式正式通知乙方。 若甲方不能按期交货,从交货到期日起,每延误一天,甲方需按日向乙方支付合同 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不足一天按天折计),该费用乙方从货款中扣除。若甲方逾期交货超过3日,视为甲方不能交货,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 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六、 交货明细:以下价款均含17% 增值税和运输装卸搬运费 ,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交货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29号(万事得供应链仓库) 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七、 付款方式: 1、 2、 八、 现汇 __/__承兑汇票 结算方式:(___) 1、月结:每月 日为结算日,结清 月货款 2、票到天结
21、款。自乙方收到票之日起计算 双方约定的付款日为同时满足上述付款条件后【3】日内,若遇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 力因素自然顺延。 九、 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必须牢固可靠,适合仓储运输,保证产品完好无缺,包装物甲 方不回收。可读性的标签应标于包装箱的四面,包装箱上应注明本合同甲方的单位 名称、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名及批次号等。 验收:乙方对甲方产品的签收,只是数量清点并不代表就此认可产品的质量。初步 验收后,对于产品规格型号、种类、数量、外观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需在3 日内补足或更换,直到符合本合同或者附件的要求。否则甲方需为此承担合同总金 额 30
22、 %的违约金。 十、 质量技术要求: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确保在质量上符合行业规范与国家标准,且与备注一致, 对于有送检不合格、不符合质量标准、违反上述之规定的产品,乙方可以无条件退 货或换货。退换货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_30__% 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对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若甲方交付的产品经使用发现系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 同总价的10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在本合同条件下进行供货的产品不得侵害其他产品的商标、专利、实用新型、构 思、版权、
23、技术情报、经营秘密或属于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引起第三方主张权利,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免责、保护,使乙方不受由于第三方主张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如有明确与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相关而针对乙方提出涉及侵权的诉讼时,作为诉讼最终结果,乙方或其他需方所承担的损失赔偿、律师费等均由本合同甲方支付。 4、甲方所供产品的材质、工艺、性能等必须与样品或备注完全一致。甲方保证所供 产品系其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 十一、 商品保质期: 甲方承诺:甲方供应商品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且除乙方书面认可 外,甲方不得提供保质期不足三分之二或超过生产日期【180】天的商品给乙方,特殊商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24、 (1)酒类:保质期不得不足三分之二或距最佳饮用期不足一年。(白酒没有保 质期,红酒保质期10年) (2)食品、保健品类:国内生产的商品保质期不得不足三分之二或超过生产日期【180】天,进口商品不得不足二分之一或超过生产日期【/】天。(食品生产日期不一定 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即可收货 (3)其他。 质保与维修:甲方应保证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等完全符合合同约定。质量保证期 为需方最终用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 个月。在质保期内,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通知甲方。甲方须在收到通知后 / 个工作日内到达乙方使用现场免费返工或更换。 十二、 明示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
25、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 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 争议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签约双方应尽量协商,如实在 协商不成向乙方营业注册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 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 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期限自2015年 5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 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如已经实际履行,本合同的起始日则从实际履行之日起计算。甲方: 乙方:南京天天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8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
26、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 from sign 20220425073950得不足二分之一或超过生产日期【/】天。(食品生产日期不一定 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即可收货 (3)其他。 质保与维修:甲方应保证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等完全符合合同约定。质量保证?3f1412f2-79d7-454f-8c67-a512b5a84912_xljt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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