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惠州市水口中心小学
奖
励
实
施
方
案
、
制
度
惠州市水口中心小学师生学科竞赛奖励制度
一、 指导思想
为了鼓励我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竞赛,不断提高师生的综合技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发展提高,特制订本奖励标准。
二、 奖励标准
(一)学生竞赛辅导奖
1、学生个人竞赛辅导奖
奖励级别
奖励标准(单位:分)
备注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镇级奖
2
1.5
1
镇级学生竞赛(单次)每位辅导教师奖励不超过50分。
区级奖
4
3
2
市
2、级奖
6
5
4
省级奖及以上
8
7
6
2、学生团体竞赛辅导奖
奖励级别
奖励标准(单位:分)
备注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镇级奖
5
4
3
如奖励前几名,原则上按1、2、3划分为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
区级奖
7
6
5
市级奖
9
8
7
省级奖及以上
11
10
9
(二)教师竞赛奖
奖励级别
奖励标准(单位:分)
一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镇级奖
2
1.5
1
区级奖
4
3
2
市级奖
6
5
4
省级奖及以上
8
7
6
(三)
3、教师团体竞赛奖与学生团体竞赛辅导奖一样。
(四)发表将(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无偿发表)
刊物级别
中国教育报
广东教育
惠州教育
惠城教育
奖励(分)
10
8
6
4
注:如在其他刊物发表获奖的文章,必须由学校统一上送方可按此标准奖励。
三、说明
1、上述奖项必须是在正规组织公开举行的正规竞赛中获得。
2、同一类型、或同一性质的初赛、复赛、决赛中,取那次最好的成绩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文艺、体育项目等次的界定: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至6名为三等奖。
3、承担镇级以上(含镇级)公开课、示范课、说课、竞赛课等课的,每节加5分。
4、被评为区级
4、市级先进科组的,分别给组员加1分、2分。
惠州市水口中心小学
2010年 12月25日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
5、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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