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1第五节第五节 信用等级评估信用等级评估二、一般程序:二、一般程序:(参见教材(参见教材P181P181183183的样例)的样例)1.1.设置指标体系设置指标体系 依据信用分析的依据信用分析的5C5C标准,具体分析影响银行贷款安全的因素,标准,具体分析影响银行贷款安全的因素,设定评价企业信用等级的指标体系。设定评价企业信用等级的指标体系。理论上讲,凡是影响到借款客户信用程度的所有因素都应该成理论上讲,凡是影响到借款客户信用程度的所有因素都应该成为企业信用评级的内容,但实际操作中要将全部因素包括进来并设置为企业信用评级的内容,但实际操作中要将全部因素包括进来并设置评估指标
2、是很困难的,一般是根据影响企业资信情况的主要因素来设评估指标是很困难的,一般是根据影响企业资信情况的主要因素来设置。置。2.2.确定权重分值确定权重分值 各银行所设计的评估项目及评分标准往往是不相同的。各银行所设计的评估项目及评分标准往往是不相同的。补充示例补充示例 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2第五节第五节 信用等级评估信用等级评估3.测定量值测定量值 4.评定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如在样例中如在样例中:等级设置是等级设置是A A、B B、C C、D D级,评分结果如累计超过级,评分结果如累计超过8080分为分为A A级,级,70707979分为分为B B级;级;60606969分为分为C C级,级
3、,6060分以下为分以下为D D级。级。前三级还可以细分为前三级还可以细分为AAAAAA、AAAA、A A、BBBBBB、BBBB、B B、CCCCCC、CCCC、C C。每一级还可辅之以每一级还可辅之以“+”、“-”进一步细化。进一步细化。小资料:小资料:国外著名评级公司的国外著名评级公司的信用等级设置信用等级设置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3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 担保是银行降低贷款风险的有效方法担保是银行降低贷款风险的有效方法 银行在贷款时,应当要求借款人尽可能提供担保,以分散和补偿风险。但是,但是,贷款担保在贷款发放和管理中,处于次要还款来源的地位。贷款担保只是降低了贷款
4、风险或提供了一种补偿功能,并不能从根本上消灭贷款风险。贷款担保不能取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也并不一定能贷款担保不能取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也并不一定能确保贷款得以偿还。确保贷款得以偿还。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4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一、概述一、概述n担保:担保:经济活动中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法律制度和措施 n贷款担保:贷款担保:银行与借款人或其他第三人签订担保合同,当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违反借款合同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银行可以通过执行担保来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n贷款担保的作用:贷款担保的作用:1.对银行的债权,是潜在、次要还款来源;现实、直接的还款来源现实、直接的还款来源
5、2.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具有提示和督促作用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5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n贷款担保的分类贷款担保的分类p 保证担保:保证担保:银行、借款人与第三方签订一个保证合同,当借款银行、借款人与第三方签订一个保证合同,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者承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担相应的责任。p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的情况下,将该财产作为银行债权的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银行将该财产作为银行债权的担保。当借款人
6、不履行借款合同时,银行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p 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银行占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银行占有有,并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银行债权的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并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银行债权的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将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时,银行有权将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6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 贷款担保是保障银行债权实现
7、的贷款担保是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法律措施,为银行提供了一个,为银行提供了一个可以影响或控制风险的潜在来源,在借款人丧失或部分丧失债务偿可以影响或控制风险的潜在来源,在借款人丧失或部分丧失债务偿还能力后,还能力后,充分、可靠的担保措施充分、可靠的担保措施可使银行减少资产损失可使银行减少资产损失。案例案例n贷款担保的局限性:贷款担保的局限性:p从理论上讲:不能取代借款合同的基本安排,也不会改善借款人从理论上讲:不能取代借款合同的基本安排,也不会改善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p从实践中看:不一定能确保贷款得以偿还从实践中看:不一定能确保贷款得以偿还;p我国的特殊情况:市场经济所
8、要求的一些法律和制度基础尚不健我国的特殊情况: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一些法律和制度基础尚不健全、交易市场尚未成熟等,影响对贷款担保的有效性和充分性的全、交易市场尚未成熟等,影响对贷款担保的有效性和充分性的分析和评估,无法准确预测贷款的内在风险程度和可能的损失。分析和评估,无法准确预测贷款的内在风险程度和可能的损失。总之,应持一种谨慎和保守的态度,对贷款担保的效力作出恰当的估计总之,应持一种谨慎和保守的态度,对贷款担保的效力作出恰当的估计。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7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二、保证担保分析二、保证担保分析 债务人债务人债权人债权人保证人保证人主合同主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债权
9、债务关系委委托托关关系系保证关系保证关系(一)特征:(一)特征:a)a)保证人须是第三人;保证人须是第三人;b)b)属于信用担保方式;属于信用担保方式;c)c)对主债务的从属性;对主债务的从属性;d)d)是约定担保。保证人与债权是约定担保。保证人与债权人要对保证方式、保证期间、人要对保证方式、保证期间、保证范围等事项进行约定,保证范围等事项进行约定,就是说保证债务有相对独立就是说保证债务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存在形式。的法律存在形式。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8(二)保证人的风险及防范(二)保证人的风险及防范 保证人一要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二是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保证人一要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二是具有清
10、偿债务的能力。资格:国家机关、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资格:国家机关、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和不具有法人地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和不具有法人地位的公益机构不具有保证人资格;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的公益机构不具有保证人资格;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只有在其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才能提供担保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只有在其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才能提供担保。清偿能力:清偿能力:?(三)保证合同的风险及防范(三)保证合同的风险及防范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保证方式的特点比较如下: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1、。两种保证方式的特点比较如下:一一 般般 保保 证证连连 带带 保保 证证保证人的责保证人的责任和权利任和权利只承担补充责任只承担补充责任有先诉抗辩权有先诉抗辩权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先诉抗辩权没有先诉抗辩权适用条件适用条件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明确债权人风险债权人风险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实现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实现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9(1)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明确了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越过债务人直接向保证人追偿。(2)
12、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承担补充责任,即只有主合同纠纷经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时,才能向保证人追偿。这种保证有严格的顺序性,减轻了保证人的责任,但加大了银行向保证人追偿的难度。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基于保证的从属性和补充性而发生的权利,专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即债权人在被担保的债权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10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四)无效合同的防范(四)无效合同的防范 因因欠欠缺缺保保证证合合同同的的生生效效要要件件而而不不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的的保保
13、证证合合同同,为为无无效效保保证证合同。因此,必须掌握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合同。因此,必须掌握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担担保保法法第第二二十十条条规规定定:“保保证证人人享享有有债债务务人人的的抗抗辩辩权权,债务人放弃为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债务人放弃为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这这就就是是说说保保证证人人可可以以就就保保证证合合同同无无效效或或免免除除保保证证责责任任提提出出请请求求,这这就就要要求求银银行行在在保保证证担担保保贷贷款款中中首首先先要要做做到到以以下下几几点点:保保证证合合同同合合法法、有有效效,当当事事人人主
14、主体体合合格格,代代理理有有效效,当当事事人人意意思思表表示示真真实实,不不违违反反法法律律有有关关规规定;定;其次是追偿保证人时不超过保证期间。其次是追偿保证人时不超过保证期间。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11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n保证合同的成立保证合同的成立 保证合同属于单务、诺成性合同,保证人单方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就保证合同属于单务、诺成性合同,保证人单方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就可以成立。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可以成立。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
15、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或者,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立。或者,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n主合同变更对保证合同效力的影响主合同变更对保证合同效力的影响 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
16、证责任;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同时,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当承担保证责任。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12n追偿保证人时不超过保证期间追偿保证人时不超过保证期间 担担保保法法规规定定当当事事人人各各方方可可以以约约定定保保证证期期间间,也也可可以以不不约约定定保保证证期期间间,但但在在第第二二十十六六条条中中规规定定:“未
17、未约约定定保保证证期期间间的的,债债权权人人有有权权自自主主债债务务履履行行期期届届满满之之日日起起6个个月月内内要要求求保保证证人人承承担担保保证证责责任任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就就是是说说保保证证的的诉诉讼讼时时效效为为6个个月月。因因此此,要要想想保保证证合合同同不不失失效效,银银行行必必须须在在贷贷款款到到期期后后每每6个个月月内内就就得得向向保保证证人人主主张张一一次次权权利利,而而借借款款是是每每两两年年内内主主张张一一次次权权利利,这这样样银银行行就就很很容容易易忘忘记记向向保保证证人人主主张张权权利
18、利,导导致致保保证证人人免免除除责责任任,故故在在保保证证合合同同中中最最好好约约定定保保证证期期间间为为“自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全部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全部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案例案例2 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13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三、抵押担保分析三、抵押担保分析(一)抵押权的基本原则:(一)抵押权的基本原则:1.1.抵押权的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性:优先受偿性: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继续使用、收益不供担保债权之用的财产,在债务人人不转移占有、继续使用、收益不供担保债权之用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将该财产折价
19、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不履行债务时,可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受偿。2.2.抵押权的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物上代位性:是指如果抵押权的标的物因灭失、是指如果抵押权的标的物因灭失、毁损而受有赔偿金时,该赔偿金就成为抵押权标的物的代替物,抵押毁损而受有赔偿金时,该赔偿金就成为抵押权标的物的代替物,抵押权人仍可就该项赔偿金行使抵押权。权人仍可就该项赔偿金行使抵押权。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14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 抵押担保的优越性:抵押担保的优越性:1.1.债务人对抵押物仍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将抵押物的使用收益作为清偿债务的资金。如企业可以其
20、所拥有的厂房、生产经营设备等作为抵押物。2.2.抵押权人可以解脱自己直接占有、利用抵押物的不便利,仅以抵押物的价值作为债权的担保,也有利于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15(二)抵押物风险及其防范(二)抵押物风险及其防范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物
21、权法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
22、财产一并抵押。1.抵押物的范围和类型抵押物的范围和类型说明:我国现行说明:我国现行担保法担保法于于19951995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物权法物权法于于20072007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明确第一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16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经当事人第一百八十一条: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
23、、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的
24、,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担保法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余额部
25、分。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17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得抵押: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
26、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产。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27、、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18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2、抵押物的审查、抵押物的审查 借借款款人人申申请请抵抵押押贷贷款款,需需提提交交抵抵押押物物清清单单。载载明明下下列列内内容容:抵抵押押物物的的名名称称、数数量量、质质量量、状状况况、所所在在地地、权权属属及及其其证证明明、评评估估价价值值、已已为其他债权设定的抵押价值和其他事项等。为其他债权设定的抵押价值和其他事项等。合法性。合法性。抵押物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允许抵
28、押的财产;抵押物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允许抵押的财产;必须是权属无争议的财产。必须是权属无争议的财产。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不明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不明确或有争议,抵押人对该财产没有明确的处分权,不能作为确或有争议,抵押人对该财产没有明确的处分权,不能作为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流动性。流动性。抵押物是否有流通性或至少有限制的流通性?抵押物是否有流通性或至少有限制的流通性?价值稳定性。价值稳定性。在贷款期间,抵押物的价值保持相对稳定有利在贷款期间,抵押物的价值保持相对稳定有利于贷款的安全。于贷款的安全。抵押物是否有其他抵押权设立在先?如果已先设抵押权,其抵押物是否有其他抵押权设立在先?如果已先设
29、抵押权,其余额部分的价值又不足以担保贷款数额的不能作抵押物。余额部分的价值又不足以担保贷款数额的不能作抵押物。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19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3.抵押物的评估及抵押率的确定抵押物的评估及抵押率的确定 抵押贷款限额抵押贷款限额 抵押物现值抵押物现值 抵押率抵押率 A 抵押物的现值 理论上考虑的因素:理论上考虑的因素:抵押物资产的帐面净值。同时还要考虑到其隐性的价值,如不动产地理位置的商业性;机器设备由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无形减值等。实务中:实务中:一般必须通过权威部门的评估。特别是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必须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或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正规
30、的评估报告,方可进行财产抵押。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20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 B.抵押率的确定 70%30%抵押率抵押率(1(1抵押物预计贬损值抵押物预计贬损值抵押物现值抵押物现值)100%)100%预计贬损值时的影响因素处 理 方 法抵押物市场行情的变化一定要对抵押物在办理抵押时的市场供求状况作科一定要对抵押物在办理抵押时的市场供求状况作科学的分析和预测。学的分析和预测。抵押期内抵押物的折旧额和物理变化应将抵押物在抵押期内的折旧额从抵押额中扣除,应将抵押物在抵押期内的折旧额从抵押额中扣除,保证抵押额的真实性。同时还要预计并剔除抵押物保证抵押额的真实性。同时还要预计并剔除
31、抵押物在抵押期内由于物理性的变化造成的损失额。在抵押期内由于物理性的变化造成的损失额。处理费用主要是处置抵押物所引起的一切有关费用,应从抵主要是处置抵押物所引起的一切有关费用,应从抵押额中扣减。押额中扣减。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21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三)抵押合同风险及其防范(三)抵押合同风险及其防范 1.抵押合同依法抵押合同依法成立成立,首先要求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是否成立抵押首先要求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是否成立抵押权以及如何成立互相作出意思表示且双方表示的内容一致。权以及如何成立互相作出意思表示且双方表示的内容一致。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可单独订立,也可以是所担保的主债权合
32、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可单独订立,也可以是所担保的主债权合同中的几项条款。同中的几项条款。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有权权属或者使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担保抵押的范围。用权权属;担保抵押的范围。2.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自自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登记之日之日起起生效;生效;不需要不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签订之日起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案例案例3 3第二章 贷款
33、调查与分析23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四)抵押权灭失或行使(四)抵押权灭失或行使 抵押权灭失:抵押权灭失:?应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抵押权行使:抵押权行使:抵押权人在债权已到清偿期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处置抵押物以优先受偿的行为 处置方式处置方式 折价 拍卖 变卖 处置后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和原则处置后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和原则 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24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 抵押物处置后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和原则:抵押物处置后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和原则:用于支付拍卖费用和其他有关处置财产的费用。用于支付拍卖费用和其他有关处置财产的费用。用于偿还抵押人所欠贷款本
34、金、利息和罚息,用于偿还抵押人所欠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不足偿还额的部分抵不足偿还额的部分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但超过偿还额的部分应归抵押人所有。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但超过偿还额的部分应归抵押人所有。依照法律规定,抵押物不列入破产财产,但抵押物处理价款超过偿还贷款依照法律规定,抵押物不列入破产财产,但抵押物处理价款超过偿还贷款的余额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的余额部分,属于破产财产。如果抵押物处理价款不足偿还贷款本息如果抵押物处理价款不足偿还贷款本息的部分,可作为破产债权,按照破产程序受理。的部分,可作为破产债权,按照破产程序受理。对于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对于
35、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首先,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照以下规定清偿:首先,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次,抵押合同自签订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次,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未登记的,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但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但抵押物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物登
36、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案例案例4 4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25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四、质押担保分析四、质押担保分析 说明:说明:抵押和质押担保,都是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抵押和质押担保,都是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财产来为贷款债务的偿还提供担保,同属于物权自己的财产来为贷款债务的偿还提供担保,同属于物权担,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担,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两者的区别在于担保期间是否转移对该财产的占两者的区别在于担保期间是否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以及由此而带来
37、的一些相关差别,有,以及由此而带来的一些相关差别,。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26第六节第六节 贷款担保的分析贷款担保的分析(一)质押的基本原理(一)质押的基本原理 质押: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特定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的财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折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为质押权人和出质人:质押权人是指接质押法律关系中的当
38、事人为质押权人和出质人:质押权人是指接受担保的债权人;出质人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提供质物的人,可受担保的债权人;出质人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提供质物的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出质人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的动产或权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出质人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利为质物。按质物性质不同,质押担保可分为按质物性质不同,质押担保可分为动产质押动产质押和和权利质押权利质押。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27(二)动产质押(二)动产质押 动产:动产:一般是指除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以外的一切便于一般是指除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以外的一切便于移动之有形物,诸如珠宝、首饰、字画、工具、设备、半移
39、动之有形物,诸如珠宝、首饰、字画、工具、设备、半成品、原材料等有形物,范围相当广泛。成品、原材料等有形物,范围相当广泛。n设立动产质权必须履行交付手续,交付动产的占有,否则设立动产质权必须履行交付手续,交付动产的占有,否则动产质权无效。动产质权无效。n同时,同时,占有质物的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好质物,并承担占有质物的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好质物,并承担相应的相应的其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28(三)权利质押的范围(三)权利质押的范围物权法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债务第二百二十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权利可以出质:汇票、支票、本
40、票;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财产权;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其他财产权利。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29不同类别权利质权
41、的设定方式和条件:权利质权权利质权设设 定定 方方 式式 和和 条条 件件 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有价证券质权的设定以转移权利凭证的占有(即交付)有价证券质权的设定以转移权利凭证的占有(即交付)为必要条件。为必要条件。基金份额、股权基金份额、股权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构办理出质登记。知知 识识 产产 权权 商标权商标权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主管机关办理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主管机关办理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著作权著作权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著作
42、权管理部门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权专利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主管机关办理出质登记,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主管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报有关部门批准,并经专利管理部门登记和公告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并经专利管理部门登记和公告后,方能生效。方能生效。应收帐款应收帐款?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30(四)质押各方的权利和效力(四)质押各方的权利和效力 出出质质人人出质人对质物无使用、收益及事实上的处分权,但仍有出质人对质物无使用、收益及事实上的处分权,但仍有所有权。出质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所
43、有权。出质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质权权人人拥有对质物的占有权和留置权,并有权收取以质物所产拥有对质物的占有权和留置权,并有权收取以质物所产生的孳息。生的孳息。质质物物的的效效力力质物包括质物本身并及于其从物、孳息及代位物。质物包括质物本身并及于其从物、孳息及代位物。主物被质押后,从物也成为该质物的一部分;主物被质押后,从物也成为该质物的一部分;质物所生孳息与质物一起担保债权的实现;质物所生孳息与质物一起担保债权的实现;代位物,在质物有损坏危险致其价值损减、危及质权人的代位物,在质物有损坏危险致其价值损减、危及质权人的利益时,质权人有权以拍卖、变卖质物所得价金代充质物。利益时,质权人有权
44、以拍卖、变卖质物所得价金代充质物。第二章 贷款调查与分析31 借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交质物或权利凭证清单。载明以下内借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交质物或权利凭证清单。载明以下内容:质物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权属及其证明、评估价值、已为容:质物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权属及其证明、评估价值、已为其他债权设定的质其他债权设定的质(抵抵)押价值和其他事项,或载明权利凭证名称、票押价值和其他事项,或载明权利凭证名称、票面价值、签发日期、有效期限等。面价值、签发日期、有效期限等。对动产质物的查证认定:对动产质物的查证认定:1该动产能否移交给银行保管与封存,该动产能否移交给银行保管与封存,不能移交给银行的
45、动产不能作质物。不能移交给银行的动产不能作质物。2 2合法性、权属、流动性和价合法性、权属、流动性和价值稳定性的审查同抵押物。值稳定性的审查同抵押物。对权利质物的查证认定:对权利质物的查证认定:1 1合法性。该权利是否是法律所允许出质的权利。合法性。该权利是否是法律所允许出质的权利。2 2该权利的权属及其真伪。其中以票据、单证等有价证券出质的,该权利的权属及其真伪。其中以票据、单证等有价证券出质的,要与签发人联系,验证其真伪。以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出质要与签发人联系,验证其真伪。以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出质的要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以股份、股票等其他权利出质的要深的要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以股份、股票等其他权利出质的要深入原单位查实。入原单位查实。3 3流动性。流动性。4 4价值稳定性。价值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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