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维修协议书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为保持建筑物的正常运营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双方就建筑物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项目与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建筑物的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工作范围:
1. 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如:
- 灯具、电器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 门窗、管道、空调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 墙壁、地面、天花板等的修补和涂料更新。
2、
2. 紧急维修工作,如:
- 漏水、破损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 电力设备故障的维修;
- 火灾、地震等灾难后的抢修工作。
二、维修期限
维修工作的期限为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年/月/日止。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长,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三、费用与付款方式
1. 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费用以实际维修项目所需为准,乙方应提供详细费用清单。
2. 维修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具体细则双方另行约定。
四、保证与责任
1. 乙方保证提供的维修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
3、有相应的资质和合法经营许可。
2. 如维修工作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甲方与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 乙方应对维修后的建筑物质量负责,确保维修项目达到预期效果和期望标准。
五、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 维修工作完成后,正式验收合格后即代表本协议的履行,协议自动终止。
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___天内未予改正,则非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发生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名: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
签名: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