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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doc

1、-范文最新推荐- 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支队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反腐败关键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制订本规定。 (一)领导和工作机制 1.直属支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支队党委领导下进行,实行党政领导负责,一级抓一级的领导责任制。日常工作由支队综合处组织协调,执法勤务处、财务处等部门分工负责。 2.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由大队综合办公室、一、二、三中队配合;大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涉案单位配合。 (二)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大队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

2、、副职协助正职做好有关工作。 (三)职责和任务 1.大队的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针、政策和主要决策指示精神,适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禁止奢侈浪费若干规定作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要把反腐败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提出廉政纪律要求与部署其他重要工作任务同步,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办法,加强廉政机制建设,确实有关部门监督执行,以增强党员和队员为政清廉的自觉性,防范、制约腐败问题的发生。 (3)

3、及时了解党内外政治思想动态,掌握本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听取队员、职工意见,及时解决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综合处和督查部门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要征求纪委的意见,不能提拔任用不廉洁的干部。 (5)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上级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4.工会是党委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重视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的作用,经常了解和听取队员、职工对支队、各大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反映和建议。 5.综合办公室是大队党支部、行政领导抓反腐败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支队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

4、合、指导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作用。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表彰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认真处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办违纪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向支队党委汇报情况。 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排班由县委总值班室负责,经值班主任审核后执行,实行分管科室的主任带班,其他同志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班的,经办公室值班主任批准,由本人负责调班。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按值班时间上班,常委会议室有会或县委领导、值班主任没下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先行下班;不得有离岗、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不在值班室的,视为离岗);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

5、秘密,不准随意透露领导相关工作信息,不准擅自拆阅有关文件或他人信函(发现后记失误);不准带亲朋好友或小孩到值班室闲聊。 2、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电话铃声响三次无人接听的,视为离岗),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值班日志(有事漏记视为离岗);按要求做好各类电话通知与登记,并及时反馈通知(参加)情况,确保不漏、不错、不延误(否则记为失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科室,并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妥善处理(未报告记为失误);及时做好缠访、闹访人员的拦截劝返工作,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因上访人员影响领导和机关正常工作的视为失误);负责办公室范围内的安全防范,搞好防火、防盗

6、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安全事故记失误);认真搞好交接班,当班未了事项,要和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好交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交接不到位的,责任方记失误)。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负责领导办公室、值班室和常委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卫生保洁等服务。负责文件、传真的签收、运转、落实并搞好衔接。负责中央、省、市及外地来宾的联络,与综合科及时联系。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每天17:00前向市委总值班室和市610办电话报告当天情况等工作(没落实到位的记失误)。 三、值班奖惩 1、值班工作的日常考核由综合科负责,对值班天数、失误次数实行分月登记、年终汇总。 2、值班人员能按以

7、上要求值班的,办公室全额发放值班补助;值班人员未能按以上要求值班,出现离岗或重大失误的,除在办公室全体职工会上检讨、扣发值班补助外,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调整范围或标准收费。 (二)机关各部门所有经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各部门实行零帐户管理,只设报帐员,单位备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预算内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经营服务收入、其它收入、暂存款收入等)必须当天内缴存财政过渡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帐外设帐、

8、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严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报销各类票据;严禁任何人以集体名义向镇机关以外的单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赞助费。 (三)各类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正式票据,否则,一律视为白条收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和白条收费,一经发现,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四)严格支出程序,各种支出必须先请示领导同志后方能开支,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政所负责人审定票据,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镇长审定报销,书记审签得五人汇签制度。或经办人填写好报审单,写明开支事由后,由财务负责人,再由分管领导审查签注意见,最后由镇长审定签字是否报销。 (五)费用的管理 1、办公

9、用品。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人员必须签字,该由县采购中心采购的必须上报。 2、水电费。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闭门关水,违者处当事人5元/次罚款。 3、会议费。各单位要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可根据情况发会议补贴(标准是村干部10元/人,组干部5元/人)。 4、招待费。政府及其各部门接待来客,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办人员须在五日内完清报账手续。接待用烟,应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经主要领导同意,分管领导签审后办公室方能发出。

10、 5、租车费。到县城开会、办事或到其他乡镇、下村等原则上不得租车,特殊情况需租车的必须向主要领导请示后方可租车。 6、打印费。凡外出打印材料必须填写打印审批单,由领导签字后方能外出打印,否则一律不报费用。 (八)每月由会计核算中心编制会计余额表,上报书记、镇长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部门经费收支情况。 (九)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二、机关学习制度。 (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一次,原则上将周一定为镇机关的学习日,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每月30日为中心组学习,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参加,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出席。要做到”四有”、”三保证”。 (二)中心学习指定专人负责,拟定

11、学习计划,确定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充分准备。 (三)坚持集体学习为辅,自学为主的原则。 (四)学习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每次学习要做好笔记,搞好辅导,每半年写一篇学习心得,每人每年必须撰写一篇以上调查报告或调研文章,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五)通过学习,每名机关干部每年至少有一篇县以上信息报道,采用者按规定奖励,未完成任务扣补助50元。 三、机关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严格执行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工作要求:服从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议、决策,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时仪表端庄,说话文明、礼貌待

12、客,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接待群众热情周到,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 (三)工作纪律 2、上班时间不得乱窜办公室,闲谈议论,大声喧哗,严禁下棋打牌,上网聊天和玩游戏,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认真,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勤政务实,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同志之间和睦相处,真诚相待,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正派,团结奉献。 4、有事必须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审批程序是:副职领导请假由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县上开会或不在镇内时由镇长审批),单位负责人请假由镇长审批,一般干部和部门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签,请假两天以上必须由主要领导批签。假条交党政办登记,存档。如无假

13、条或有假条而未经领导审批一律视为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5、凡上班时间需要离开机关者,必须报告党政办或分管领导,并在党政办作好登记,在机关干部当日工作去向栏注明去向。查岗时人不在机关,又无去向者视为早退,查岗时人不在机关,有去向但人却不在去向指定处者视为缺席;每个办公室必须有人值班,查岗时,如办公室无人值班,视其办公室人员全部早退。 6、无故迟到、早退一次交违纪费5元,缺席一次交违纪费10元;旷工一天交违纪费50元,缺席3次算一天旷工。 7、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特殊情况和正常休息除外),超过1天扣工资50元;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除每天扣工资50元以外,扣发年

14、终目标奖50%;累计旷工超过30天,除每天扣发工资50元、扣发年终目标奖外,镇党委将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上报相关材料,由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给予处理。 8、凡工作不在状态者,每发现一次按旷工处理。 四、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内容和任务: 1、负责机关的安全事务,做好上下衔接、防火防盗。 2、负责上级检查和群众的来访接待。 3、负责接收、传递、文件、管理电话、传真。 4、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稳定。 (二)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 机关干部分成6个班进行轮流值班,休息日和节假日按平时值班轮次不变。 (三)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按平时上下班时间到岗到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值班组长负责填

15、好值班记录和考勤,严禁弄虚作假,否则造成损失和后果由值班人员全部负责。 2、值班期间必须在单位住宿。每缺席一次视为旷工一次。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应向值班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县以上单位学习、开会视为值班。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内值班,如发现值班人员未在值班室或机关内,视为缺席。 5、值班人员负责按时开、关进出大门和过道路灯。 6、值班期间凡出现责任事故未及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视其情况追究责任。 7、值班期间一律不准打牌。 五、机关会议制度。 (二)点名结束后还未到会的视为迟到,无故提前离开会场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除外),整个会议

16、都未参加者视为缺席。 (三)应参加会议人员不得随意指派他人顶替参会,否则按缺席对待。 (四)应参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 (五)因公迟到或未参加会视为会议出勤,但必须向主要领导说明事由。 (六)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会,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丢垃圾,不得损坏公物,手机必须调至震动或关机状态。 (七)会后,村、组干部要把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组、户,并将传达、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党政办或组会单位。镇驻村干部要加强对村落实镇会议精神的监督、督查。 (八)会议违纪费由财政所统一开票收取。 六、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

17、管机关内务的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为成员。 (二)认真进行财产登记。财政所对机关内各办公室及各个工作人员寝室的所有公家财物及办公用品,必须进行登记造册,由管理小组出据财产清单给有关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或使用者,接受管理小组的管理。 (三)凡财物的添置、报损,必须由领导小组安排、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添置、报损公家财物。 (四)对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根据性质和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凡故意损坏公物者,一律按价值全部赔偿。 (五)工作人员调动时要按照财产清单办理移交手续,对财产移交不清的按价值赔偿,调动人员要主动找管理小组办好移交手续,管理小组必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财产损失由管理小组

18、当事人赔偿。 七、机关廉政廉洁制度。 (一)严格控制生活招待费。政府机关接待客人一律实行对口接待,执行标准,超标自付。 (二)实行财务监督、审计公开制度,对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党政办、综治办、安监办及有关单位的财务开支进行每月汇审,通报,坚决制止乱开支。 (三)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公款旅游,参加各种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报销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活动经费。凡违犯者,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给予处分,并由个人支付相关消费费用,对要求基层安排公款娱乐活动的,加重处分。 (四)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假公济私,侵占集体利益,不得违背政策、法律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对村上工作监督指导和调查考核的

19、职能权力故意刁难,提不合理要求以及通风漏气、掩盖问题、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出现不公平公正的考核现象。 (六)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七)机关工作人员不许借给群众办事之机吃、拿、卡、要,索要群众物品及现金,不得借各种名义收送钱物、有奖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凡违规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八)机关工作人员不许借下村之机贪占群众便宜,不准收受群众土特产,在村、组和群众家中就餐,必须当面付清生活费。 八、干部联系帮扶制度。 (一)联系帮扶数量。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联系服务群众3户;单位负责人和中层干部每年联系服务群众2户,一般职工每年联系服务群众2户,帮扶困难群众1户。 (

20、二)联系帮扶内容和要求。建立联系帮扶档案备查,发放联系帮扶卡,对所联系的群众户联系人必须保证每年到其家中不少于5次,并给予技术、信息、政策的扶持和帮助。对所帮扶的贫困户联系人必须保证每月不少于2次到其家中为其排忧解难,帮助寻找致富项目,达到当年脱贫致富。 九、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将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公开具体工作由镇党政办、财政所负责,镇其他办公室做好配合工作。镇政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镇人大、纪委加强监督指导。 (二)公开内容 1、镇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21、; 2、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镇债权债务等镇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事项的公开情况; 3、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干部双向选择、聘用、交流、考核、奖惩等方面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情况; 4、镇下属的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及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的公开情况 5、镇近期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决定和安排; 6、镇计划生育、社会事务情况; 7、镇发展党员情况。 (三)其他 镇党务、政务、财务按季度张榜公布。本镇如有重大事项,要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要求,要及时做出处理。 十、机关来访接待制度。 (一)接

22、待。对来访人员的接待,应实行文明接待,做到热情、耐心、仔细、诚恳、周到。要针对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和法规,认真做好说明、解答和引导工作。对群众集体上访,按信访条例规定,让上访群众选派出代表接待,在接待中注意稳定来访人员的情绪,耐心做好疏导工作,不激化矛盾。 (二)来访登记。接待来访人员,要认真登记好来访日期、来访人姓名、单位和地址、来访的主要内容。 (三)办理。对来访内容,接待人员可以解答办理的,应及时给予答复:接待人员不能解答办理的,按分级管理原则和业务范围及时转请有关领导、部门和单位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 (四)材料登记和归档。接待人员应将每次来访处理

23、结果拟写成情况报告,请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归档。年终将所有材料编号成册,备后查阅。 十一、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机关各部门办理或咨询有关事项时,群众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的制度。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咨询或办事的服务对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询问服务对象要办的事和要解决的问题 3、对服务对象询问或办理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当场能够解决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高效地办理,一次性解决;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一次告知所办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属

24、于职能办公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对方的联系电话,再交给经办人办理。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关部门或岗位办理;若经办人不在,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与其联系,把情况交待清楚;若无法取得联系,首问责任人应先收下服务对象提交的有关材料,并做好记录,再移交给经办人办理。 5、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6、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述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述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7、首问

25、责任人没有主动告知或引荐的,或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按规定受理承办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效能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处理。 8、建立登记制度,由党政办统一制作首问接待办理登记表,明确记载来访者的基本情况、首问责任人、首接待时间、事由、办理责任人、办理结果,首问责任人负责登记、交接、督办。以月为单位由效能办负责收集登记表进行督查,最后交党政办统一整理、立卷归档、备查。 十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机关各部门办理有关事项,因对象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时限提出请求事项而暂不受理的,承办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相关材料及其注意事项的制度。 2、承办人员对服

26、务对象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3、对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的人,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文书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不得让服务对象多跑或白跑。 4、对申请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术和材料,能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术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术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按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法定形式的,经办人员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理由。 5、如遇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相关手术、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

27、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6、申请人书面申请承办单位公开未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的,承办机关在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维护公共安全和不损害公民隐私权的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向申请人公开。申请人负有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不传播、不传抄和不复制的义务。 7、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应采用书面形式,对需补正的手续、材料和办理程序等注意事项作详细说明,并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简单事项可采用口头形式告知,但必须做好登记。 8、承办人员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麻烦或损失的,按效能责任追究制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三、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各部门工作人员、社会群众到机关各部门办事,在符

28、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在规定或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其要求事项的制度。 2、各经办单位或经办人要根据职责要求和依法、高效、便民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工作程序、办理时限。 3、对即办事项,在部门工作人员或社会群众诉求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立即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对一般事项应当天办结。当天办结不了的,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4、对限时办理的事项(含送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承诺期限、取件时

29、间、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对部门工作人员或社会群众的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员要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并于首次承诺期期满之前,书面或电话通知当事人,告知延时办理的理由。 6、违反本制度,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效能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是乡镇机关根据工作要求,将工作和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对外、向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的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方便快捷

30、,能力强、效率高。 二、制定便民措施,贴近群众工作、生活,体现群众意愿、需求。 三、简化办事程序,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人提供方便。 四、严格执行办事时限规定,缩短办事时限,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办的要限时办结;缩短流转签批时间,做到不拖不压,及时办理。 五、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人员保证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满意的服务。 六、实行预约服务,对当天办不了的事项,在征求办事人员意见后实行预约制,建立预约登记档案,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七、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和重大事项编写告知单,让办事群众了解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做到阳光办公,及时公开公示,增强工作透明

31、度。 八、落实监督奖励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违规行为纠正到位,对违纪违规人员处罚到位。乡镇机关开设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十五、责任追究制 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部署执行不力,导致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二、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三、工作人员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生硬、冷漠,言语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不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导致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 四、工

32、作人员应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集体财产受到较大损失的。 五、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打牌、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擅自离岗(或脱岗)的。 六、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执法不力,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在执行公务中接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宴请,接受现金、礼品、有奖证券,支付凭证的。 七、对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执行不力,消极或拒不执行,在分管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机关效能,贻误工作,给单位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八、对重大紧急事项不按规定及时请示上报并妥善处置的,在重要事项决策中未按程序、未按权限批报和未

33、经集体研究决定,擅自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和干扰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其他规定的。 十六、行政效能建设三四五六 三坚持 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 坚持转变作风与清正廉洁相结合 坚持解决问题与促进发展相结合 四个一 热情接待每一个群众 文明说好每一句话 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 高质量完成每一天工作 五不让 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 不让工作失误在我这里发生 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 不让急办事项在我这里积压 不让党委、政府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六严禁 严禁有令不行,行政不作为,严禁办事拖拉,服务不到位 严禁有禁不止,行政乱作为,严禁态度刁蛮,言行不谦逊 严禁各自为证,班子不团结,严禁作风涣散,纪律不严明 29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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