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权认购协议甲方(以下简称投资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号码:乙方(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1. 投资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认购公司股权;2. 公司同意按照协议约定向投资方发行股权;3. 双方均希望本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基于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股权认购1.1 投资方同意认购公司发行的股权,认购数额为_股。1.2 股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_元/股,共计人民币_元。第二条 付款方式2.1 投资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_个工作日内,将认购款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2.2 公司收到款项
2、后,应将符合认购数额的股权凭证发放给投资方。第三条 股权转让限制3.1 签订本协议后,投资方对所认购的股权有_年的锁定期限,期间不得进行转让。3.2 锁定期限届满后,投资方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持有股权或进行转让。第四条 股权权益4.1 投资方作为股权持有人,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议表决权、红利分配权等。4.2 公司应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保障投资方的股东权益,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双方应保守协议内容及交易细节的机密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5.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协议解除或股权转让后仍持续有效。第六条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将纠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投资方和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