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股认购协议书鉴于参与人(下称“认购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愿意认购公司配股的股份,公司(下称“发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与认购人达成协议:第一条:认购股份数量1.1 认购人确认并同意认购发行方所公示的配股股份数量。1.2 认购人应当根据发行方公示的认购比例,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认购。第二条:认购价格和支付方式2.1 认购人同意按照发行方公示的认购价格进行认购并支付认购款项。2.2 付款方式可由认购人选择并提供给发行方,在确认后进行支付。第三条:认购资金来源3.1 认购人确认并保证其认购资金来源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2 认购人保证认购款项来源真实、合法,不涉及
2、任何非法活动,且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第四条:认购期限和配股结果公告4.1 认购期限为发行方公告的认购时间段。4.2 认购人应在规定的认购期限内按照发行方要求完成认购手续。4.3 发行方将在认购期限结束后尽快公布配股结果,并向认购人进行通知。第五条:认购承诺与转让限制5.1 认购人确认其认购行为是自愿的,并同意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相关行为。5.2 认购人同意,在发行方确定的限售期内不得转让所认购的股份,除非取得发行方的书面同意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5.3 认购人同意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发行方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有权转让其认购的股份。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6.2 如认购人违反本协议约定,发行方有权采取合法措施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认购人违约责任的权利。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生效、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如就本协议的内容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其他条款8.1 本协议不可部分或全部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认购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发行方:(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